对于唐德刚的历史观念,人们见仁见智。笔者本人就多次批评他的史观缺陷,他中了黑格尔、汤因比之流的毒害,陷入历史决定论的框架里,而忽视了人自身的因素。以个人的治学来看,能有这样的史观收获,其形式感当然美妙不可言喻。但从社会层面,其作用就一言难尽了。从积极的角度理解,唐德刚给我们宣示了一种历史的必然性;从消极的角度理解,唐德刚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懒汉逻辑:既然历史肯定要走出三峡,那么我们个人的努力有什么用呢,我们等着分享历史的果实就可以了,我们等着收获历史的绝对规律或绝对精神就可以了。
如果我们对唐德刚怀抱理解之同情,我们可以说,这是因为他跟历史人物交往太深的缘故,他太了解历史方向之千变万化,太理解历史进步之不容易。或者说,因为中国历史太长的缘故,后人看过去,总会猜度、模拟出一些规律、轮廓来。中国和中国史太大,大得个人无法承受。
但如果我们怀有春秋责备贤者的用心,我们可以说,以唐德刚先生的才学识,只是给我们贡献这样一种史观,未免不够。历史进入21世纪了,华人社会还停留在19世纪的德国哲学思维的框框里,现实的即合理,历史的即合理,非理非礼勿动,未免太无出息。而在这种人生哲学和历史变革哲学的思想提供方面,我们大陆的学人,我们的自由派和新左派学人更是交了不及格的卷子。像伯林称道的19世纪赫尔岑那样的思想:自然并无计划,历史亦无剧本;原则上,并无任何单一锁钥、任何公式能解决个人或社会问题;普遍的解决并非解决,普遍目的亦绝非真实目的,每一时代各自有其质地,各自有其问题;捷径与概括不能代替经验……我们今天仍少有表达。
因此,唐德刚在他的《晚清七十年》一类的历史著作里,虽然表达得极富个性,却从孔子、司马迁那类个人写作的历史传统里退后了半步。那种建基于人心人性之上的历史审判功能,经由孔子、司马迁等人示范的惩恶扬善的意义,就被一种转型的历史目的代替,为这一历史目的服务的各色人物都有了可以理解、同情之处。唐德刚虽然突破了党派的意识形态史学,但他的史观跟意识形态历史没有太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