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住在他父亲家。他给我烧水,让我洗脚。我说算了不洗了。他说,你们城里人晚上都洗脚的,我知道。然后他大踏步走出去。过了几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条新买的毛巾。
我的世界突然多了倾听者,我开始真正仰仗陌生人的慈悲。当然,我的世界里也多了一个有节制的倾诉者。他给我看他的小说。他当时写了很多小小说,还获了《小小说选刊》的“金麻雀”奖。跟他的身材极为不匹配的是,他的小说唯美、幽暗,文字里始终弥漫着河流、昆虫、庄稼的温净气息。这气息让人沉醉。他骨子里是个危险的浪漫主义者。
我们成了好哥们。那时他还没买车,都是骑摩托车来县城找我。2000年春夏,我经常在单位帮他打小说,他像个监控员工的老板坐在我身边抽烟。有时我故意去掉我认为多余的词语,他鹰隼般的眼睛立马会发现,然后很严肃地纠正过来。
“你确定不把这个词去掉?”
“这个词去掉的话,语境就变了。”
“我不这样认为。这样会更简洁。”
“听我的好了,”他温柔地给我点支烟,“听我的,兄弟。”
打印完后我们就去喝酒。他酒量比我大。很多次我喝醉了,他还在神态若素地剖析某篇小说的结构。我们都对那种硬邦邦的写实主义极为厌恶,我们都喜欢氤氲气息的文字。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过强的故事性有着天然的敌意与提防。我们都爱卡夫卡。我们都爱文艺电影。我们经常搭帮去市里的“影音小屋”。那里有成千上万张影碟。我很意外地在那里淘到了大卫·林奇的全集,里面有我找了多年的《像人》和《蓝丝绒》。多年后看完顾长卫的《立春》,我问自己,在中国,在中国的 2856个县城里,到底隐居着多少个不甘心的、丑陋的“王彩玲”们呢?
那时我还没有发表过小说。他开始在一些省级刊物上发短篇。他不再写小小说。他 说他想表达的东西,小小说已经承载不了了。我还记得他开始参加省作协的一些会议。 我曾经去车站送他。那是个夏天,好像是 2001年,车还没有来,我们在站牌底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这次开会有很多名作家呢,”他有些兴奋,“以前只读他们的作品,现在能看到他们的人了。”
“多好啊。回来时好好给我讲讲他们的故事。”
“没问题。就是不知道人家是不是瞧得起我。”
“你写得好,他们都会尊重你。”
“但愿如此吧。”
“少喝点酒。”
“我知道。”
临别时我们深深地拥抱。他上了汽车,还从窗口向我频频招手。
那时他像温厚的兄长,沉默、寡言,偶尔有些偏激,比如他非常讨厌我穿税务服装。 有一次我来不及换便装跟他去吃饭,他一直没怎么说话,后来他眼睛乜斜着我说:“你穿这身虎皮,感觉都不是你了。”我才知晓他骨子里有多痛恨那些公务人员。据我所知,他那个小小的工厂,要跟工商、税务、电力、银行、环保、质检等十多个单位打交道。当然他也是场面上的人,绝不会傻到跟公家人撕破脸面。我到现在还记着他说那句话时的眼神。我知道我们骨子里是不同的。我比他更中庸、更温和,或者说,更伪善一些,对人性的毛边和污浊有着更虚无的包容和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