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我所见到的最斯文的人,莫过于第六病房的“二十八床”。
哥哥也在第六病房。哥哥的床位是二十七。
有一次我进入第六病房为哥哥换被罩、换褥单,并要将他的脏衣服带走,于是看到了哥哥那名最斯文的病友。我说他最斯文,乃与别的患者相对而言,也是指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当时他的床上放着笔记本电脑,看起来那电脑还是新的。他正背对着哥哥的二十七床打字。我是一个超笨的人,至今不会操作电脑,故对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人,每每心生大的羡慕。他背对着哥哥的床,便是面对着病房的门。患者们都在院子里自由活动,我没用哥哥陪我进病房,而是自己进入的。我以为六病房那会儿没人呢,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猛地见一个人在精神病院的病房里用笔记本电脑打字,别提令我多么惊讶了。
他四十几岁的样子,脸形瘦削、白皙,颜面保养得很好。显然是个无须男子,脸上未有接触过剃须刀的迹象。那么一种脸的男子,年轻时定是奶油小生无疑。连他的脸,也给我斯文的印象。那时已是初秋月份,他上穿一件灰色西服,西服内是白色衬衣。衬衣的领子很挺,尚未洗过。而且,系着领带,暗红色的,有黑条纹。他理过发没几天,对于中年男子,那是发型最精神的时候。他的头发挺黑,分明经常焗染;右分式,梳得极贴顺,梳齿痕明显,固定,因为喷了发胶的缘故。有些男子对自己的发型是特别在乎的,喜欢要那么一种刻意为之的效果。看来他属于那一类男子。
我以为自己进错了地方,撤回已经进入病房的那一只脚,抬头看门上方的号牌——没错,这才步子轻轻地走入。
他抬头看我一眼,目光随即又落在电脑屏幕上。我经过他身旁时,瞥见一双比他的脸更白皙的手。那是一双指甲修剪得很仔细的手,数指并用,在键盘上飞快地敲点,如同钢琴家在微型钢琴上弹奏一支胸有成竹的曲子。
我走到哥的病床旁,于是也就站在了他背后。他立刻将电脑合上,却没合严,用几根手指卡着。分明地,防止我偷看。
这使我觉得不自在。
我低声地,也是很礼貌地问:“我想为我哥哥换被罩和床单,可以吗?”
“请便。”
他的语调听来蛮客气的,并无拒人千里的意味儿,但是,一动未动。
我开始做我要做的事,他站起来,捧起电脑。我发现他下身穿的却只不过是病服裤子,脚上是医院发的那种廉价的硬塑料鞋。袜子却肯定是他自己的,一双雪白的布袜。
我于是断定,这个起初使我另眼相看的男子,终究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在我看着他的背发愣之际,他转过了身,彬彬有礼地说:“让您见笑了!”
之后,捧着电脑绕到他病床的另一侧,再将小凳也拎过去,款款坐下,又打起字来。那么,我就是有一米长的脖子,也难以偷看到他在打些什么内容了。
再之后,彼此无语,我默默做我的事,偶尔瞥他一眼,见他嘴角浮现笑意。是冷笑。一丝。
还是冷笑……
我于是感觉周身发寒。
在一阵阵或急促或徐缓的敲键声中,我终于做完了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