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夜和一位哥们聊天,正聊国家大事时候话题一转,他跟我说他喜欢男人。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亲口跟我说他是Gay,我表示很惊讶。我至此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同性恋。更令我惊讶的是,他对我说:“我无法理解,男人为什么会跟女人在一起,我觉得好恶心。”此言一出,我瞬间石化——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只是觉得原来我们的想法会如此不同。
我后来回到家,回忆这段对话,也是感触多多。连我一直以为的“男人找女人”这种最基本的价值判断都不能普世,都是有“争议性”的,那么我觉得我所秉持的一切价值观判断不能保证“正确”了。至于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那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分歧和冲突都弱爆了。
想想曾经经常觉得“这他妈的竟然想不明白?”或者“他连这个都不知道?”以及“他哪根筋搭错了会这样想”之类的气愤,真心不该又不值得。原来我活在一个如此“自以为是”的世界,曾经奉为人尽皆知的教条原来如此地“想当然耳”。所谓“价值观被颠覆”,大概如此。
《金刚经》所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佛祖对大家说,我们不能执着,既不要执着于“恶”,又不要执着于“善”。字面意思我原来仅仅理解不执着“恶”,此事之后细细品茗,方才理解不执着于“善”。我们执着的“善”,所行的“善”,可能对别人来说,正是一种“恶”。你以为你给人家夹一块油汪汪的红烧肉,不好意思大哥,我脂肪肝加胆固醇高。
社会生活何其复杂,善恶标准何其多样,我们恪守的标准何其单一,伤害别人又何其情不自禁又理直气壮。你以为你在善良、真诚、对人好,实际上你在蛮横、粗鲁、不要脸。太久以来太多时候太多事,我们常常自以为是。每天吆五喝六觉得我所想就应该是别人所想,撸胳膊挽袖子挺直了腰板把自己的一己观念当“普世价值”四处兜售。
我们经常大张旗鼓地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来要求别人,拿着个砧板就当汉谟拉比法典,把自以为是的言行当成十诫一样“传播福音”。“他怎么会这么想?”“他怎么能这么做?”“这点事情他都想不明白?”“大家都应该这样想。”“这道理有谁不知道。”诸如此类的妄加评判和无理指责层出不穷出自于我的“金口玉言”。我只想说:“我以前咋这么天真呢!”
一个人最伤人伤己、恶贯满盈的“个人恐怖主义”莫过于道德上的自负。多少人曾经总是自负地去“行善”,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标准“对别人好”。一旦对方不领情,就会武断地冠以“不识抬举”“不识好歹”等帽子。一方施予不成,反被冷落,一方拒之再三,愤懑难平。最后双方发生争执,让本来暗送秋波的双眼变得横眉冷对,让本来和谐美满的气氛剑拔弩张,最后不欢而散甚至一刀两断。
这种道德上的自负,让我们总是以一种伤害别人,尤其是身边至亲至爱的人的方式来处理人际关系。我们总是以为我们在“替他们考虑”,殊不知,我们其实就是在“为自己考虑”,因为我们始终以自己的视角来观测他们的生活。多少亲密的伙伴与和谐的关系,在一次次适得其反的帮助和忍无可忍的承受之后,在一次次推阻再三和破口大骂之后,迸裂、粉碎、分解、消逝。再回忆起我们生命中的过往,有多少不可理喻的无微不至让曾经的相印心心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