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6月。你十二岁,一星期后你和那些六年级同学就要从这所语法学校毕业了,你从五岁起就开始上这学校。天气极好,是最明媚的晚春,阳光从无云的蓝天倾泻而下,暖得恰好,湿度小,柔风搅动空气,拂过你的脸庞、颈项及裸露的臂膀。一放学,你和一帮朋友就结伴去格罗夫公园打皮卡棒球。格罗夫公园与其说是个公园,不如说是片乡村绿地,一大片保养良好的长方形草地,四周都有房子,一个舒适之处,新泽西小城里最赞的公共空间之一,你和朋友们经常放学后去那儿打棒球,因为棒球是你们所有人的最爱,连着打好几个小时也不厌倦。没有大人在。你们建立自己的基本规则,自己解决争端——通常用言语,有时也用拳头。五十多年后,对于那天下午打的那场比赛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真正记得的惟有这个:比赛结束后,你独自一人站在内野中央,自己玩接球,也就是,把球高高掷向空中,追随它的起落,直到它落进手套,这时你立即又一次把球掷向空中,每一次掷球,都比前一次飞得更高,而掷了几次后,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现在球会腾空好几秒,白色的球升向明净的蓝天,白色的球落进手套,而你整个人都专注于这项不动脑筋的活动,你全神贯注,除了球、天空及手套外什么都不存在,这意味着你的脸是朝天的,你追随球的轨迹时是抬着头的,因此你不再注意到地上正在发生的事,而当你抬头望向天空时,地上发生的事是:某样东西或某个人不期然朝你冲来,这碰撞如此突然、猛烈、充满力量,你立刻就倒在了地上,感觉仿佛被一辆坦克击倒。最糟糕的一击在头部,尤其是前额,但身体也受到撞击,当你躺倒在地、气喘吁吁时,你看见血从前额流出,不,不是流出,是涌出,于是你脱掉白色T恤,把它压在血涌之处,仅仅几秒后,白色T恤就全部变红了。其他孩子们惊呆了。他们朝你冲来,尽其所能帮助你,直到那时你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似乎是你们那帮人中的一个,一个叫作B.T.的(你记得他的名字,但不想在此透露,因为你不想让他难堪——假设他依旧活着)高瘦笨拙和蔼的白痴对你那高耸的、摩天大楼般的投掷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他渐渐也想加入进来,他没有告诉你,他也想试着接一次你的投掷,便开始朝球下落的方向跑去,当然,头仰着,用他那呆呆的方式张着嘴(谁跑步的时候张着嘴啊?),而一瞬间后,他在全速奔跑中撞到了你,张开的嘴里突出的牙齿直接撞向你的头。因此现在血从你身体里涌出,因此你左眼上方的皮肤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幸运的是,家庭医生的办公室正好就在附近,在格罗夫公园周边那排房子的某一栋里。男孩们决定立刻带你去那儿,于是在朋友的陪伴下,你拿血淋淋的T恤捂着头穿过公园,也许有四个朋友,也许六个,你不记得了,你们集体冲进了科恩医生的办公室。(你没有忘记他的名字,就像你没有忘记幼儿园老师的名字,桑德奎斯特老师,或者那些你少年时期其他老师的名字。)前台告诉你和你的朋友,科恩医生正给一位病人看病,她还没来得及从椅子上起身通知医生有紧急状况需要处理,你和朋友们就门也不敲地冲进诊疗室内。你看见科恩医生正在和一位丰满的中年妇女讲话,她坐在检查台上,只穿着胸罩和衬裙。那女人发出一声惊叫,但科恩医生一看见你前额涌出的血,就要求那女人穿好衣服离开,并要你的朋友们回避,然后匆忙开始缝合你的伤口。这是个痛苦的过程,因为来不及麻醉,但你在他穿过皮肤缝针时尽量不发出嚎叫声。他的活干得或许不能与1950年缝合你下巴的那位医生媲美,但好歹很有效,你没有流血至死,头上也不再有个洞。几天后,你和六年级同学们参加了语法学校的毕业典礼。你被选为旗手,这意味着你要举着美国国旗顺着礼堂走道,把它插进台上的旗座。你头上包裹着白色纱布绷带,由于血仍不时从缝合处渗出,白色纱布上有一大块红色印迹。典礼后,母亲说当你举着旗帜行走在走道时,你令她想起一幅独立战争受伤英雄画。你知道,她说,就像《76年精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