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中国共产党决定采取苏联的发展路线,要求将农村的所有富余资源集中起来,支援城市的重工业生产,进而实现现代化。按照这一方案,农村从属于城市,国家根据经济需求、而非社会需求对资源进行集中分配。共产党作出这一决定有诸多原因,比如苏联模式是当时中国唯一可以借鉴的社会主义模式,苏联专家强烈建议中国采纳这一模式,加之当时中国国内经济基础薄弱,美、日、欧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实施严厉的经济封锁,中国只得完全依靠自己生产一切社会所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共产党内部主张经济优先发展的呼声强烈,并在当时党内的各种思想的论争中暂时取得了上风。
毛泽东贯彻了这一决定。鉴于中国缺少技术和资本投资,却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毛泽东认为庞大数量的人口是中国最宝贵的资源,应该充分利用,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实现自给自足。实现粮食和其他食品、衣物、燃料和所有生活必需品的自给自足,成为毛泽东时代的经济政策和实践的典型标志。
土地改革为实现农业盈余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中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至1957年)期间实现了年均高达百分之十六的工业增长。五年间,国家工业产值实现翻番,工人阶级人数从六百万增长到一千万,城市人口也随之增加。全国各地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建立了很多大型的工业厂区,这里有为工人提供的集中住房、医疗、固定工作、从学前班到高中的各级学校、菜肉市场、理发店以及休闲场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在这里。对城市居民而言,“单位”是他们劳动和生活中最根本的部分,决定着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做出的政治和经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