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朝的教训(3)

雍正反腐启示录 作者:烽火无烟


官场的腐败只是浅层次的,整个国家机构和制度的腐败才是真正要命的。吴思在《血酬定律》中提出了一个“抽水管子”的贪腐理论,他把国家的财政收入比喻为大海,把各类财政来源比喻为大大小小的河川渠道,而这些只是“明流”,也就是表面上看得见的财政流动。除此之外还有“潜流”,就是地下阴沟里面的河道,是无法从表面上看到的,如果想获得“潜流”中的财富,就必须用“抽水”的办法来获取。

刘瑾在五年的时间里竟然能获得如此巨大的财富,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贪污手段,也就是说,单单靠“明流”是绝对办不到的。因此,刘瑾用“抽水”的办法,把“抽水管子”深入到各种“潜流”之中,以此来获取巨额的财富,只要这条“抽水管子”足够长,就没有他获取不到的财富。

事实确是如此,刘瑾在索贿上可谓不遗余力,只要某个人不遂自己的意,刘瑾就会变着法儿地收拾对方,直到对方“花钱消灾”。这就是刘瑾贪腐的“抽水”办法。把自己的“抽水管子”插向了漕运、盐政、科举、赋税、屯田等各个方面,可谓无孔不入,其贪婪的魔爪几乎无处不在。

看完刘瑾的例子,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朝臣的例子,这个例子就是严嵩。王世贞在《弇州史料后集》中说,明代籍没权贵,“其富无过于振、瑾、彬、宁、嵩、保六家”。这里的“六家”分别指王振、刘瑾、江彬、钱宁、严嵩、冯保。这其中的严嵩,是嘉靖朝最重要的一位内阁首辅大臣。论起敛财手段,比刘瑾有过之而无不及。

严嵩虽然奸诈,但是个聪明人,他自己并没多大的本事,仅仅是因为善于揣摩皇帝的心思,懂得如何讨好和献媚于皇帝,才得以在大明官场上平步青云。严嵩专政二十年,卖官鬻爵、侵占田亩、大肆收受贿赂,他的儿子严世藩更是嚣张跋扈、贪婪无度,为严嵩搜刮了无数的财富。

严嵩最后被抄家时,查抄出黄金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余两,各种金器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余两,各种金首饰六千五百五十余两,净金、金器、金首饰共重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余两。除此之外,被查抄出的古玩字画更是不计其数,其价值难以估量。后来,人们还根据严嵩被查没的家产清单,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书——《天水冰山录》(取“太阳一出冰山落”之意),字数多达六万,由此可见严嵩所贪财富之巨,就连清代学者赵翼也感慨“实自古权奸所未有”。

一个刘瑾,一个严嵩,一个宦官,一个朝臣,他们不仅仅是明朝历史上的头号巨贪,就是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也是贪官中的“佼佼者”。

事实上,这种腐败在明朝官场几乎是“塌方式”的,几乎是无官不贪。比如,将严嵩扳倒的内阁首辅徐阶,他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坏,清初学者钱谦益对他就颇多赞誉,而且徐阶还是张居正的老师,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权势熏天之时,也在老家松江府侵占了十八万亩田地,而这些田地是松江府全部田亩的一半还多。

当然,明朝官员贪腐成风,并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的松动造成的,更直接的原因还与皇帝本人的行为有关。《明史·食货志》记载:“世宗中年,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可见,从嘉靖(世宗)中期开始,明朝就已经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国家财政常常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至于原因,《明史》也说得很明白,一方面是边境军费开支很大,另一方面则是嘉靖皇帝的大兴土木和铺张浪费。

嘉靖皇帝之后的隆庆皇帝,同样是一个声色犬马之徒。比如,隆庆某天突然想吃果饼,御膳监便准备了价值上千两的食材作料;他偶尔想吃驴肠,御膳监便一天杀一头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有什么样的大臣,所谓上行下效,一股奢靡腐败之风由此席卷了整个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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