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张爱玲给我的信件》 第三十二封

张爱玲给我的信件 作者:夏志清


五月十四日

志清:

收到信知道已经去信代买《海上花》,希望买得到。在华盛顿演说可满意?星期六中午我没睡醒,忘了在电话上告诉你,脚一好一只眼睛就出血,在华盛顿看医生的,说不要紧,隔二小时滴次眼药,这两天已经快好了。下午赶出去买件washˉ&ˉwear黑衣服,前几天打电话定下来的,全城只有这一件够小。星期一、二都约好去看医生,以后还要去许多次。天天从下午忙到天亮,虽然想听唱片,也想到府上见你太太,都只好搁下来,自己朋友,想你不会生气的。千万不要买笔给我,你已经给了我这么多,我对不知己的朋友总是千恩万谢,对你就不提了,因为你知道我多么感激。匆匆祝

爱玲

五月十四(一九六七)

[按语]

在纽约期间,爱玲一共给了我两封信。我收到第二封信之后,才去Alamac旅馆拜访她,也一共看了她两次。首次,於梨华也跟着去,三人谈得甚欢。我说即在她公寓式旅馆的附近,有家上海馆子,周末备有小笼包子、蟹壳黄等点心,要不要去尝尝。爱玲有些心动,但隔一两天还是来电话邀我到她公寓房子去吃她的牛酪饼干红酒。显然她对上海点心兴趣不大,而且对我的洋太太、女儿长相如何,一无好奇心。

我性颇好客,不论有朋来自远方或近郊,我都要请他好好吃一顿,才算略尽了地主之谊。虽知道她脾气怪,爱玲不肯赏光,我仍免不了有些失望。

我们三人那时节的确在百老汇九十一街“全家福”吃过早点的:“别的不记得了,只记得她吃扬州汤包时十分缓慢。一顿早餐,只吃了两三个汤包,喝小半碗豆浆。”张爱玲最早中午才起床,於梨华那时住在皇后区边郊,赶来纽约市上城,也要好一段时间,台湾式带朋友吃早餐的习俗,在曼哈顿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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