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劝他快走,并向农舍走去(房子在布克斯郡,是约翰·勃朗老人的,老人是勃朗将军的祖父,将军曾在上次那场“为了逼詹姆士·麦迪孙退位”的战争里给了我们的胡子兵一个迎头痛击)。本来我可以就在那里过夜,可是由于他三生有幸,是在太太的严厉管束下过活,连我也不得不离开了。因此,我就急于上路。可是不!他一定要打下第一百只鹧鸪!我说路不好走,又没有月亮,有种种危险,但他根本不听。被我们惊散了的可怜的鹧鸪正在四周叫唤着。突然之间,有一只从他脚下飞起,当时他正站在有三四吋高的麦苗的田里,立即开枪,可是没有打中。“好了,”他边说边跑,像是要去拾起那只鹧鸪似的。“什么!”我说,“你该不是说你打中了吧?那鹧鸪不但没死,还在叫呢,就在那树林里!”树林离我们约一百码。他用在这种情况下常用的一类话,一口咬定说他打中了,而且还是亲眼看见鹧鸪落地的。我呢,也用在这种情况下常用的一类话,一口咬定说他没有打中,而且还是我亲眼看见那鹧鸪飞进树林的。一百次里失手一次,这可太严重了!难道就丢掉这样一个名垂不朽的大好机会?他平常是一个和善的人,我也很喜欢他。这时他说:“老兄,我确是打中了。如果你定要走开,而且连狗也要带走,叫我没法找到这只鹧鸪,那么请便吧,狗当然是你的。”这话叫我替他难受,我就用十分温和的口气对他说:“别提狗了——伊文兄,刚才那只鹧鸪是从那边地上起飞的。要是它真的落了地,这样一片平整光滑的绿草地上还能看不见吗?”我说我的,他可已在寻找了。我只得叫了狗来,也装着帮他寻找。这时我已不在乎走夜路的危险,倒是可怜起这个人的毛病来了。在不到二十码的地上,我们两人眼睛看着地,走了许多来回,寻找着我们彼此都完全明白是根本没有的东西。我们各从一边起始,到中间交叉而过。有一次我走过他之后,恰好回头一看,这一看不打紧,只见他伸手从背后的袋里拿出一只鹧鸪,扔在地上。我不愿戳穿他,赶紧回头,仍旧装着到处寻找的样子。果然他一回到刚才扔鹧鸪的地方,就用异常得意的声调向我大叫:“这儿!这儿!快来!”等我走上去,他就用手指点着鹧鸪,同时眼睛紧盯着我,口里说:“你瞧,科贝特!我希望这是对你的忠告,以后万万不要再任性了!”我说:“好,走吧。”这样我们两人就兴高采烈地走了。到了勃朗家里,他把这件公案告诉了他们,得意洋洋地大声拿我取笑。以后他也常常当我的面说起此事。我一直不忍心让他知道:我完全明白一个通情达理的高尚的人,怎样在可笑的虚荣心的勾引下,干出了骗人的下流事情。
(王佐良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