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一年前我见到他时消瘦了很多,头发、胡须蓄得凌乱但极具个性,装扮风格和举止却还一如从前。孔雀绿色阿迪达斯运动上衣,黑色牛仔裤,球鞋,松松垮垮背着大包,看不出重量。
相识多年,我对他的印象模糊到只是一个名字、一串号码、女友很多年前的男朋友、好朋友现在的哥们、蛊惑了众多女子的苍凉男人――我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虽然千丝万缕的联系似乎都与我有关,但其实又都与我无关。那张俊朗的脸孔,始终带着湿漉漉的气质――是天生的――诅咒妖娆,恐慌寂寞。
他从包里取出相机,将各式设备安装、调试好,动作娴熟且不动声色。收敛目光对着他举起的镜头时惊慌地发现,我从未像现在这般注视过他。我们面对面站着,像两颗珍珠一样发光。我们都有惹是生非的气质,彼此了解热烈眼神掩盖下那些欲盖弥彰的沉默。卑微的惺惺作态。与性有染,与爱无关。只有那些永远无法倾泻的爱意,被长久封存在体内,与身体一起慢慢衰老腐朽,无人眷顾。
于是,我渐渐萎缩在那黑色的镜头里,带着坚硬的苍凉,灰白影像。高高举起的手腕上,细琐的疤痕闪烁金色的光,记录着青春的撕扯。过去的事情,有些辗转记起,有些慢慢忘却。间或在匆忙中惊觉,其实终究还是错过了很多东西。回望。彼此熟悉,却终究陌生。
有些距离是心知肚明的,无法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