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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大”在上海辅德里召开(3)

红色的起点 作者:叶永烈


这与中国共产党“一大”相比,大大前进了一步。中国共产党“一大”作出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在“党与第三国际的联系”一节中,只提到“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中国共产党“二大”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是第三国际的“中国支部”,从组织上解决了中国共产党和第三国际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二大”所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明中国共产党不是“知识分子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所以强调了党的“中央集权”和“铁的纪律”:

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能有革命的愿望而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

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须依据左列[68]诸原则:

[68] 原文竖写,故称“左列”。

(一)自中央机关以至小团体的基本组织要有严密系统才免得乌合状态;要有集权精神与铁似的[69]律,才免得安那其[70]的状态。

[69] 原文漏“纪”字。

[70] 安那其,英语“无政府主义”(anarchy)的译音。

(二)个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央军队式的训练。

(三)个个党员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

(四)个个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

(五)个个党员须记牢,一日不为共产党活动,在这一日便是破坏共产主义者。

(六)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不可有离党的个人的或地方的意味。离开党的支配而做共产主义的活动这完全是个人的活动,不是党的活动,这完全是安那其的共产主义。

(七)个个党员须了解,共产党施行集权与训练时,不应以资产阶级的法律秩序等观念施行之,乃应以共产革命在事实上所需要的观念施行之。

所以,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要说我们中国共产党成功一个党,不是学会,成功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大的[71]群众党,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我们的组织与训练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我们的活动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

[71] 原文如此,可能漏字。

中国共产党“二大”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开一次”。这样,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差不多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二大”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上一次重要会议。笔者当年寻访中国共产党“二大”会址时,发现里面住着普通居民,其中有一户经营水产,弄得鱼腥味四溢。

如今,中国共产党“二大”会址受到了应有的尊重。不久前,上海在建造成都路南北高架桥时,中国共产党“二大”会址本来在拆迁范围之中。为了保护这一历史性的建筑物,南北高架桥特地在这里拐了一个弯,使中国共产党“二大”会址免遭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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