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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手袋(3)

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 作者:诺拉·艾芙隆


我们俩去了一家小餐馆,凯莉包就供在桌子中间,有如纪念购物凯旋的一尊小型神龛。然后,就在餐馆外面,雨点从天而降。女友的双眼开始溢满泪水,双唇闭得紧紧的。要写实一点儿的话,那就是她的双唇鼓得恰如凯莉包一般。这是一场倾盆大雨,她的凯莉包还未做防水处理。一整个下午,她只得坐在那里等雨停,总之,心爱的包是一丝湿气也沾不得的。我觉得她和她的凯莉包很可能会坐在那里直到海枯石烂。岁月如梭,沧海桑田,雨就这么一直下着。她慢慢变老(但凯莉包不会),到了最后,一出现代版的罗德之妻化盐柱戏上演了,女友和她的包融为一体,化身为一座恋包狂的雕像。人们为她写乡村音乐,写寓言。就在那一刻,我不再为手袋而纠结了,我宣布放弃。

我回纽约给自己买了一只手袋。呃,其实也不能算是手袋。它只是个袋子。绝对是我这辈子拥有的最理想的袋子。上面有纽约市捷运卡的图样,黄色和蓝色的结合,黄是出租车的黄,蓝则是最令人发指的皇家蓝。因此,它和什么衣服都不搭。正因为如此,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它又是那种百搭良品。它是塑料的,所以百分百防水,无论是一年中的哪一个季节,它都貌不出众。它差不多没花什么钱(26美元),我以后都不会换“新欢”了,因为它看起来绝对背不烂。更重要的是,它从来就没流行过,所以永远也不会过时。

我得承认,这只袋子并非万能。在个别情况下我还是得用手袋,这真是讨厌。但大多数情况下我还是背着我的捷运袋四处奔走。无论走到哪里,人们总对我说,这只袋子真漂亮。你在哪里买的?我告诉他们,我是在中央站的交通博物馆买的,而且买袋子的钱可使本已十分出色的纽约市地铁系统更上一层楼。据我所知,他们离开后都去买了这种袋子,不过也许没有。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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