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恨手袋(2)

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 作者:诺拉·艾芙隆


你的一切都在手袋里,光凭手袋就可以把哥萨克人打得抱头鼠窜。可问题在于,你打开手袋却什么也找不到。它只是一个塞满了东西的大黑洞,你得花几个小时四处摸索。也许手电筒派得上用场,不过一旦把它放入深似海的手袋,就免不了“从此手电筒是路人”的结局了。

那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已不复为整日宅在家的自由作家。我需要东西。我需要上班用的东西。我需要能够救我这一张老脸于水火的化妆品。我需要一只手袋,这简直是人间惨剧。我费了一些时间寻找答案。就像那些毅然投身于卡巴拉教1、山达基教2或瑜伽的好莱坞女人一样,但凡见到任何一篇宣称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我从手袋惨剧中拯救出来的文章,我都会虔诚拜读一番。我曾想,也许解决方案是买两只手袋。于是我真就买了两只,一只装私人物品,另一只装工作用品(是的,我当然知道那另一种手袋通常叫公文包)。

这套系统对大多数人都管用,但对我毫无用处。原因很明显,我前面就说过:我不是个做事有条理的人。于是我又试了另一个解决之道,那就是斥巨资买手袋,也许看在手袋这么贵的分儿上,我会被迫改改自己的性子,结果还是无济于事。我还试了Prada风格的那种既可双肩背也可单肩背的包,只是我刚刚买完就过时了,总之我为此付出了无数心血,最后把自己折腾得像个夏尔巴人。

然后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和一位女友来到了巴黎,且女友宣称她此行的目的是买一只凯莉包。也许你知道什么是凯莉包,可我不知道,连听都没听说过。什么是凯莉包?我问。女

友白了我一眼,也许她觉得我简直就像是在山洞里睡了一个世纪的原始人。然后她解释,凯莉包是成名于20世纪50年代的一款爱马仕包,因格蕾丝·凯莉王妃而闻名,从此就以王妃的姓氏来命名了。这款包非常经典,价值等同于全世界最完美的一串珍珠项链。虽然这款包目前仍在生产,但我的女友不想要新的。她要的可是复古型的凯莉包。她听说跳蚤市场上一位卖主手里有几只这样的包,但市场仅在周末开放,我们只得耐心等待,用这几天时间来吃喝玩乐。在女友看来,所有的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大戏的序幕。这只包得要多少钱?我问。当她说大约3000美元的时候,我差点灵魂出窍。3000美元买一只旧手袋?这还不算飞机票的钱。(如果你正在计算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这笔账我算过了。)

言归正传,最后我们去了跳蚤市场,并找到了凯莉包。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它看起来就像我母亲以前背过的那种包。里面差不多什么也装不了,挂在我女友的手臂上有如一块铁板。我也许对手袋不懂行,但至少懂一点:任何直挺挺地挂在手臂上的手袋(而不是背在肩上的)不仅使你立即老十岁,而且会让你的半边身子僵硬起来。在这个现代世界里,你的手臂必须自由。我在此无意上纲上线,但一只手袋(就像高跟鞋一样)确确实实会削弱你自由行动的能力。这世界永远不会时兴男人手挽一只小挎包吧,原因之一正在于此。如果你的一只手被手袋占住,就意味着所有用两只手才能完成的趣事,比如冲入人群杀出一条血路、张开双臂拥抱心爱的人、勇攀成功高峰、疯狂拦出租车这些,都得与你告别了。

但不管怎样,女友还是买了凯莉包,并为此花了2600美元。颜色不是她想要的,但胜在型不错。当然,这只包必须马上做防水处理,因为一旦淋上一点儿雨,一半的价值就泡汤了。防水处理?淋雨?我居然从没想到手袋淋雨是件严重的事,就更别提做什么防水处理了。就在那一刻,我在心底埋怨起了我母亲,她怎么从来不教我如何呵护手袋呢?我几乎要自怜起来。但午餐时间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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