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日子,郁闷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小片的杨树林里喝酒,买不起好的,就喝二块五毛钱的北京红星二锅头,辛辣,有一股红薯发酵的味道,我极不喜欢,可酒这个东西也是有经济和社会身份的。烈酒喝得我把黑蚂蚁看成了车轮,将杨树叶子当作擦泪的纸巾,我站起身来,对着密林高声大喊。也不知道应当喊什么,就是扯着嗓子,张开酒气熏天的嘴巴,一声声嘶喊。感觉自己是一个庞然大物,密林充当了最具容纳力的虚无之神。
有些傍晚,夕阳在戈壁涂上鲜血之色,我一个人往戈壁深处慢慢走。戈壁上结着一层硬痂,脚踩上去,硬痂裂开,露出白森森的土,还有一些杂色卵石,猛一看,似乎是一群镶嵌在地上的眼睛,从低处向上看我。我感到吃惊,瞬间呆住。蹲下来端详,却发现它们也在看我,而且不眨一下眼皮。我想,这戈壁之下,一定埋藏了很多秘密,也一定有着我无法参详的心事。继续向北,是沙漠腹地。大约一个小时,就看到了金黄色的沙漠,在尚还湛蓝的天空下,如同一张膨胀起来的黄金地毯,高低不平,但色彩灿烂。路上不断有骆驼草、沙棵和芨芨草,还没有接近,就呼啦啦地飞起一些沙鸡,或跑出几只野兔。还有些蜥蜴,以恐龙的姿势和速度,在沙子上一闪而过。
斯文·赫定在《穿过亚洲》一书中写到,他们在20世纪初期的巴丹吉林沙漠——今天的额济纳附近——建立过气象站,见到过沙漠中的毒物——红蜘蛛、蝎子和四脚蛇,并按照当地的风俗,抓了泡酒喝。
往回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就像沙漠与高地、北方与南方,人也是有区别的。雷同的面目,甚至文化习性,但我和他、和你之间,却又各不相同。这一个就是这一个,不是其他,也不可代替。对于个人的命运前途、俗世生存,我也是我,如何能得益于或埋怨父母亲呢?每个人的出身都值得荣耀,不管身在何处、怎样的环境,有人生养并给予人的基本生活、尊严、知识、文化和梦想,已经足够幸运了。
再几年后,我离开沙漠,去上海,三年后返回。在彻夜喧哗的都市,枕着彻夜的灯光和飞机、车船声,我发现森然楼宇和彻夜华灯并不适合我,都市充满了熟稔的陌生、繁华的孤独、密集的自由和限制,而最初我百般厌弃的巴丹吉林沙漠却让我感慨万千、怀念至极。那个天高地阔、风吹尘土扬、春夏模糊、冬季漫长,且人烟稀少的人间绝域,正是适合我存在和以生命和灵魂客居、旅行的地方。
当时,有许多同学寻求留在上海,以各种方式,我对此毫不动心。而使我强烈地想要回到巴丹吉林沙漠的另一个动力,是我的妻子。这个人,从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会是一个好妻子,而且肯定和我能够一生患难与共。当我回来,我们结婚,再后来有了儿子。这一切,像做梦,人生的一切在巴丹吉林沙漠缓慢展开。有一年,我父亲、母亲,还有弟弟和弟媳,包括那时候还在襁褓中的侄女儿湉湉,也都来过。曾有几年,我和妻子还建议父母亲和弟弟迁徙到巴丹吉林沙漠附近的村庄或者城镇,但母亲态度异常坚决,一口咬定穷家难舍,最终作罢。
几乎每年,我都要去一次沙漠深处。在古日乃,看到海市蜃楼,果真如传说,其中亭台轩榭,歌姬妖娆,花朵奔放,草木葳蕤。我知道,那是一个幻象,但其中的浪漫和理想主义叫我蓬勃不已又黯然神伤。在沙漠深处,蒙族人骑马牧羊,牲畜们在芦苇丛中低头吃草、抬头哞叫。有一次,我参加了他们的赛马节,个子矮但耐力异常的蒙古马在戈壁上腾起烟云,似乎冲突在中世纪的疆场。那一次,我还认识了美丽、朴素的青格勒、格日勒和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