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外地人扎堆的莲杨苑(1)

去人多的地方捞世界 作者:王远成


1

据说很多人在北漂初期住在地下室里,我不知道上海有没有人租住在地下室里,这些年我在身边没有遇见过。但我经历过群租,而且,我的大部分生活技能,都是在群租的时候学会的。

2009年夏天,房东卖掉了我们几个同事合租的房子,我与这群朝夕相处将近一年的朋友们分道扬镳,和女朋友搬到了距离这500米外的另一个小区——莲杨苑。在这个小区里,长达一年半的群租经历,让我体会了群租的种种酸甜苦辣。

没有经历群租之前,大多数人对群租是充满着美好愿望的:

《老友记》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起厮混,隔壁住着腿长胸大无脑的小清新妹子,每天发生着各种温馨而有趣的故事。

或者像《爱情公寓》一样,住着一群经历奇特的哥们,发生暧昧有趣的故事。

但直到我住到这里,才明白真正的群租与幸福无关。在这间90平方米的合租房里,我住了一年半,看这间公寓里各种的人搬进来,又搬走,长的几个月,短的几个星期,各种阶层各种职业的人在一起生活。

这个房屋的格局是一个改造后的复式。楼下住着我跟女朋友六月,好吃懒做、作风低俗的章小姐和对她死心塌地的小男友,楼上住着我的同事——刚刚从兰州大学毕业的艳艳和她男朋友,以及性格孤僻但善良的宅男大叔。

所有的故事就此展开。

2

在我眼里,群租房楼上的大叔是一个没有任何生活乐趣的人。

大叔是河北人,原本住我跟六月的小卧室,我搬进莲杨苑小区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没有空出来的房间了,大叔把他的房子让出来给我,自己住在了天台上一个破旧的小阁楼里。阁楼里只有一张床,而且床的一面被阁楼压着,睡觉的时候不能掉头睡。这个阁楼也就五平方米大,小得像一个监狱。

大叔年龄不大,只是长相太过于成熟,加上他不修边幅,常年不刮胡子,看起来像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久而久之,公寓里的人就叫他“大叔”了。

对于这个称呼,他并不生气,每次都乐呵呵地答应。他非常邋遢,而且生活极度节省。一台能下载电影的笔记本是他的全部家当。整个夏天,他在公寓里基本上光着膀子,出门是一套老式的西装,那套西装穿得太久,还带着一股浓浓的烟味。

大叔不仅住得穿得节省,而且吃得很节约,我在那里住了一年半,几乎没有见过大叔在住房里煮过其他的东西,大部分时候,他在外边吃完再回家。偶尔在家里做,他只吃一种饭,就是速冻饺子和挂面下在一起。我以为他是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才这样的,后来才听艳艳告诉我,大叔的家里条件虽然一般,但他自己的收入特别高,他是做大型器械销售的,忙的时候一个月可以赚三万,闲的时候也有七八千。他之所以如此节省,唯一的原因就是想要买房子。我并不知道这些话的真假,只知道他孤僻到了极致,基本不参与公寓里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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