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英雄肉身属性的表现也就成了禁忌。表象是政治化禁忌,其实是全民共有的身体禁忌。我有一位朋友,谈到小时候他们一帮小孩曾经非常认真地讨论,毛主席到底上不上厕所?得出的结论是:不上厕所。与此相关的其余的身体想象当然也类似。小孩是不懂政治的,但在摆脱了最初的蒙昧之后,他们的思维就已经开始“本能”地拒斥身体的话语。尽管鲁迅先生早就说过,英雄也性交。但人们仍然“自觉”地把身体的自然话语划定为禁区,在各种形式的叙事中尽量规避那个区域。否则就是犯忌,就是冒犯。在极端化的年代,对于某些身体属性的描绘和书写甚至成为一种罪恶。描画必须是严格按照某种经过净化的格式、规范进行的。美学家高尔泰先生在一篇文章里提到,当年他奉命画一个像,就是按照“画得红,画得笑,像发高烧”的套路。
其实,我们从小就开始了那个遮掩身体的历程。长到一定年龄,许多词汇和表达就成了禁忌,变成“肮脏”的东西了。提及身体基本都与咒骂、攻击有关,最有杀伤力的脏话也都涉及人体的某些器官或排泄物。身体发育以后,人们也总是以“纯洁的朋友关系”来定义异性的身体冲动。“男女关系”是个贬义词,这几个字似乎看起来就令人恶心。对于建立在性吸引之上的异性,人们称之为“对象”,一个抽象的哲学名词;或者用“配偶”来表示,代表种群延续之需要;或者用“爱人”,强调柏拉图式的精神超越性别。当然,建立在国家主义基础上的伦理也自然地漠视了身体的个性,发明了“同志”这个光辉而神圣的字眼,用它来指称一切抹平了差异性的个体身份。身体也被统一包装在尽量取消性别的衣服里面,被纳入了一个以英雄主义为基调的叙事话语之中。爱与快感则来自身体以外的世界,来自一种想象和一些概念,它们也被意识形态化了。
漫画式的英雄是不可想象的,在这里不允许夸张、变形、扭曲等随心所欲的描画,只有小丑的身体才能得到尽情的袒裎和揭露。由于身体的形态往往成为判断正义非正义或高尚低贱等道德要素的分界线,小丑们被允许忸怩作态,借助于“上下不断换位、面部和屁股不断换位的逻辑”,通过“各种形式的戏仿和滑稽改编、戏弄、贬低、亵渎、打诨式的加冕和废黜”(巴赫金,《巴赫金文论选》),让身体冲破界碑,从而回到身体自身。他们放屁、小便、露出一身臭肉,他们把身体的本来面目无保留地呈现,从而解构了人的道德化和神圣性,颠覆了人的形而上学的虚构,废黜了凌驾于身体之上的精神性控制力量,把一个具有血肉属性的人打回原形。事实上在很多时代、在真正的民间,人们在膜拜英雄或圣徒的同时,始终涌动着另外一股对于神圣性、精神性的反抗力量,那可以被称作是饱受贬抑的肉身的起义。比如西方神性笼罩的中世纪,却有着最地道、最世俗的民间狂欢节;比如中国明代最讲求“性灵”的阶段,恰恰又是肉欲泛滥得几乎不可收拾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