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窃书大盗(2)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作者:尼古拉斯·A. 巴斯贝恩


哈佛大学霍夫顿图书馆珍本室主任罗杰·E·斯托达德(Roger E. Stoddard)在解释这些机构面临的问题时,说出了他的很多同行的想法:“哈佛的藏书达一千二百五十万本,因此,只有在有人要借某本书,查找借书记录后,确认没有借出此书,却又找不到,这时才能发觉这本书丢了,否则没有理由怀疑是被偷了。单是哈佛大学本校就有一百个独立的图书馆。在一个庞大的机构里,既要为学生提供方便,又要监督每本书,这是办不到的。为什么图书馆是易受攻击的地方,原因就在此。”

布隆伯格去除大部分窃得的书籍上的标记,不过他在几本剪贴簿上保存了精选的藏书票,算是他走南闯北收藏的一点纪念品。艾肯说:“差不多算是他去过的图书馆的清单。这个清单让我们得以着手找回失主,告诉我们要开始给谁打电话。”在我的采访中,布隆伯格说他的确保留了一些藏书票,聊作纪念,但他也说并没有把剪贴簿上粘有藏书票的所有机构都偷了个遍。“只是收藏罢了。你会看到一张纽约公共图书馆的藏书票,而我却从来没去过那个图书馆。”

很多时候,没有人留意到布隆伯格的窃书行径。他并非因为触动某地的报警器而被捕。其实在一九八八年,他曾在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因持有盗窃工具而被拘留。还有一次,华盛顿州立大学一名警惕的保安将布隆伯格的指纹与他当时使用的化名匹配后,将相关信息呈交给有关当局,但他亦未因此而被捕。直到与他相交十五年的朋友肯尼斯·J. 罗兹(Kenneth J. Rhodes )为了得到美国司法部的悬赏而揭发了他。一九九○年三月二十日凌晨两点,布隆伯格在奥塔姆瓦落网。而罗兹经讨价还价后获得了五万六千美元赏金。

说来也巧,那个星期六早上,当时布隆伯格还在审判期间,他打电话到我房间。而就在半个钟头前,我居然在酒店大堂见到了罗兹。我问他可否接受我的采访。“为什么要采访我?”他想知道。我说,没什么,只是借此机会把他的叙述说得更均衡而已。在审前程序期间,罗兹就供认犯案累累。他曾经接到毒贩的合同要约,要他去谋杀一位加州的学校官员;在另外三起案件中,他还充任过领取政府金钱的线人。我跟他说:“如果我所能听到的全是你的证词,感觉你就是一个大坏蛋。”罗兹挺直身子,斜着眼,平静地说道:“我们没必要谈了,我是个坏蛋。”

不过,我们在酒店偶遇的前一晚,长得五大三粗的罗兹真是魅力四射。那晚他在酒店中庭与一帮当天早前出庭作证的大学图书馆人员在一起,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他衣着光鲜,穿着黑白相间的男式运动衫,品着不加冰的马天尼酒。他谈锋甚健,属于那种很会逗乐的老江湖,学府中很少见到这类人。在签账单时,罗兹还装模作样了一下,让同桌吃饭的人都误以为是他本人请吃请喝,其实支付这位主要证人种种开销的是美国政府。

尽管罗兹的经历复杂,但他在布隆伯格一案中提供了某些最有杀伤力的证词。罗兹承认自己犯过重罪,参与过贩毒,为了金钱和豁免而为联邦政府机关提供情报。但他也提起,从一九七○年代中期开始,他就和布隆伯格成了朋友,而他对他们俩东游西荡的详细描述也是无懈可击。罗兹有时也会借机表达对被告的钦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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