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窃书大盗(4)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作者:尼古拉斯·A. 巴斯贝恩


他们会进入这些房屋里,拿走所有的金属器件、彩绘玻璃、灯头灯座。

他们把一些房子的固定装置卖给商贩,还有很多存放在辛辛那提,或者由联邦快递公司运往双子城,再由其他朋友把赃物存放在租赁仓库里。

“我们会卖给一些大买家,一些修复古建筑的人,也就是餐厅和类似这种性质的。”到了晚上,布隆伯格都是独自去图书馆。罗兹说:“每次回来,他总带着书。”布隆伯格返回他们租下的廉价汽车旅馆后,当晚的大多时候都是在将战利品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东西。“他再次把它们弄干净,不断地舔,直到把自己搞得生病。”他去除粘在书上的馆藏袋子标签,“使得它们看上去就像平常的书一样”。在每本书里,他用铅笔写下一个小小的编码,借此表明是购自旧书商,价格不等,“从五美分到一美元都有”。

两人就这样出去了好几次, 其中一次前后持续了六个月。到了一九七八年,罗兹说自己找到了一份工作,与一位密歇根州古董商合作修理彩绘玻璃。布隆伯格则继续外出,他经常去得州,但有时会改变路线,这样他就能参观国内的各个地方。罗兹称,随后的两年,他们两人依然有联系,布隆伯格不断地夸耀“他进入过的大学和取得的书”。里德想知道布隆伯格作案前是否有预谋,是否熟悉所窃之书。罗兹说:“哪些是珍本,什么书值钱,对那些他想要的书,他都有广泛的研究。如果要拿的是一批藏书或一大套书,他就会在那座城镇多待一段时间,不断返回,因为无法一次偷完整套书。”

罗兹说,约莫在一九八○年,布隆伯格去密歇根州卡拉马祖拜访他,提起自己近来的活动。布隆伯格继续他的生活方式,“旅行、买书、卖书,到图书馆偷书拿书”。里德问起,布隆伯格怎样进入禁止一切外人(包括有资格的研究人员)入内的地方。罗兹答道:“据他描述,方法有十来种。从墙壁的一侧推起一块面板,随便哪里就爬过天花板,穿过管道系统。他曾经遇到一个钢栅环绕的珍本区,不过他说,筑造者的工作没有完全做好,因为钢栅与天花板之间有六或八英寸的空隙,他能攀爬过去。就像通风材料一样。他能沿着钢栅爬上去,再滑下来,进入里面,拿走更为珍罕、更为名贵的善本。”

罗兹说,布隆伯格给他看过一些用来进入其他图书馆的钥匙。“他会等到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离开,他对锁非常非常在行,我认为他就是一个锁匠。他会选某些锁打开,进入,进到图书馆管理员的房间,翻遍他们的钥匙串,他们的钥匙圈。如果能找到合适(珍本保存区)的钥匙,他就拆下来,照原样复制一把,第二天再偷偷地把原钥匙放回钥匙圈,这样他就有了自己的万能钥匙。”里德作证,在布隆伯格的住所发现了好几打钥匙,能打开很多被他偷过书的机构的锁。

罗兹说,虽然自己与他再次失去联系,但在一九八○年代的多数时间,布隆伯格都在大肆偷书。等到他们再次见面时,布隆伯格说他在西海岸停留了很久。“因为西海岸有多所大学,他一直想去那里。最后他终于去了,

在加州爱上了‘容易到手’, 他就是那么叫的。”里德叫罗兹解释“容易到手”这个词语。“他说他要用敞篷小卡车来装运一堆堆的书。”书太多了,他必须有更大型的运输工具。布隆伯格之所以能够拿到那么多的书,是“因为他能打开某些楼层的锁”,因为他知道怎样“让电梯停在任意一层楼,而多数人做不到,是没办法停在藏有珍本书的楼层的”。布隆伯格经常“在几个小时后入内,搞到装书的手推车,取下许多珍本,把它们放在电梯里,下楼,用箱子装好,放在装运台,再返回拿走”。由于书实在太多,要找人帮忙搬上车,罗兹说布隆伯格得到了几个小混混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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