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当局又搜查了他居住的汽车旅馆房间,缴获了六十本书,分别来自奥柏林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费城信义宗神学院;另有各种假冒身份证明、作案工具、作假工具,蔚为大观。希恩后来交了四千美元保释金,然后消失了,随后八个多月内,他又进入图书馆偷书。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市再次被捕。
拘留希恩之后,据更多的调查显示,他有多次犯罪记录,用过好几个化名。后来他告诉莫菲特他的真实姓名应是乔治·V. 艾伦。他所偷的书很多都卖给了对他没有疑心的书商。他偷书主要根据一本重要的行内期刊《AB 书商周刊》(AB Bookman’s Weekly )上刊登的寻书清单。威廉·伯顿在报道中说:“希恩显然不只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偷书贼,他还很在行,知道怎样改变书籍的外观,例如藏书的书架号标签、封底里的藏书票和书袋,还知道怎么去除穿孔记号、印章和其他明显的标记。”
希恩此案不妨称为“书痴病理学”的病例,莫菲特对这种病症的兴趣正是源自他对希恩的研究。他说:“我花了大量时间试图查出他是谁,偷了什么,怎样偷的,有哪些图书馆被盗,这些图书馆是否知道已被盗,是否想要找回失物。”一些机构对找回失书毫无兴趣。“有些人嗜好猎书,而我是搜猎偷书贼。抓偷书贼就是我的嗜好。我手头上有几百个卷宗,记录了多起偷书的案件,也许在全世界同类卷宗里是最全的了。”
希恩最令莫菲特感兴趣的是“这样一个不三不四的家伙,居然能轻易在行内销赃。有一段时间,我怀疑所有的珍本书商。尤其是,我开始看到学术型和研究型图书馆对于心硬如铁的盗贼来说是何等地不堪一击,大多数图书馆又是多么疏于防范,不但不知道如何追回财物,也不知道该如何抓捕或起诉偷书贼。我仿佛一下子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调查领域,它突然向我 敞开。我从来就没有抗拒它的魅力。”
有一次,希恩在偷书时被一位图书馆人员根据莫菲特派发的照片认出,从此结束了他的偷书生涯。“穆伦堡/ 雪松坝顶学院图书馆的帕翠丝·萨克斯打电话给我,我替联邦调查局安排好,对他藏身的汽车旅馆进行盯梢。最后希恩在费城联邦地区法院受审,定罪后被判入联邦监狱服刑,连续两个十年的刑期。”
希恩流窜美国东西海岸和“其他中部各州”的多个机构偷书,不过和布隆伯格一样,他被起诉的罪名不是偷窃,而是占有和运输赃物,这个指控更易证实。莫菲特说,很难估计希恩所窃书籍的价值。“这和布隆伯格的案子一样,要弄清楚那些书值多少钱,真是谈何容易,除非真的拿出去卖,看看能卖到什么价。说起来,我们还不能确定希恩究竟偷了多少书,因为有些被他偷窃的图书馆一直不知道已被盗,而且在我们抓住他不再让他卖书之前,他已经卖了很多书。我们对涉案金额的估计是七十五万美元。在斯蒂芬落网前,大家都公认希恩是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号偷书大贼。”
按照莫菲特的看法,布隆伯格的“战功”如下:“就数量而言,从这么多图书馆偷了这么多书,又以善本珍版居多,目前还没有人超过斯蒂芬·布隆伯格。可能还有其他一些更吓人的大盗,比如从美国国家档案馆偷走珍贵档案的查尔斯·梅里尔·芒特,但是说到总数和总值,比起斯蒂芬弄到的那一大堆书,其他人都要大为逊色。”
莫菲特在一九九○年离开奥柏林学院,转任加州亨廷顿藏书楼的馆长。其后不到一年,他的名字再次荣登报纸头条。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的《纽约时报》头版报道,莫菲特发表声明称,研究人员可不受限制使用亨廷顿藏书楼所藏的死海古卷照相复制本。在此之前,一个经由以色列文物局批准的经文编辑小组独占死海古卷的研究,长达四十年。莫菲特此举终结了这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