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丁顺华是南汇人,原来是个农民,有一身的蛮力,而且学得一手好拳术。最初确实是个摇柴船的,但因为经常遭到当地地痞流氓的勒索,后来纠集了自己的同乡自卫;久而久之,做流氓也不错,于是放弃了柴船上的生意,开始在郑家木桥这一喧当起了“专业”流氓,而且逐渐成为一霸。至于他的好兄弟程子卿是江苏镇江人,因为皮肤黝黑而被人称为“黑皮子卿”,幼时读过几年书,后来因家境贫困而辍学,在米店当了两年学徒,觉得没有什么前途,于是也来到郑家木桥当起了流氓,此人腿力很强,且非常擅长出主意。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黄金荣心想:郑家木桥这边地痞流氓肯定是不可能减少的,自己正好可以借这次机会,在此处建立一个流氓组织,这样自己的额外收入不就更多了?于是,他也不强拉着丁顺华上巡捕房了:“我今天可以饶了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带我去看看程子卿。我在法租界的巡捕房当差,以后大家有钱一起赚,我也可以罩着你们。”这等好事,丁顺华当然不会拒绝:“好好好,大哥,全听您的。我现在就带您去看程子卿,多谢大哥高抬贵手!”黄金荣之所以选择丁顺华和程子卿为自己组建组织,是有原因的。在这天之前,黄金荣就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自从丁顺华和程子卿以后,对来郑家木桥售货的商人肆诈,他们利用桥南、桥北是两个租界管辖的范围,常常在桥南欺侮人就逃到桥北,在桥北欺侮人就逃到桥南。因为两个界就形同两国,在桥北犯事,桥南的法租界巡捕不管;在南犯事,桥北的英租界巡捕不管,这让他们钻了空子。由于两个人屡屡得手,很快就成为了郑家木桥上最大的“霸主”。
黄金荣跟着丁顺华来到郑家木桥下的一间板房内,房内陈设简陋,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几条凳,别无他物,这是丁顺华的栖身之地。一会儿,进来一个肩宽膀粗的小伙子,脸色黑黑的,也是穿一身黑色短衫裤,黄金荣猜想来者肯定就是程子卿。三人互相做了介绍,真是“不打不相识”,谈起来倒臭味相投,又加上双方各有打算,黄金荣想要通过让这里的“霸主”成为自己人,从而在抢劫这一利润丰厚的“行业”中插上一脚,同时也作为自己在巡捕房的本钱;而丁顺华和程子卿想通过与黄金荣的勾结,减少自己被抓的可能,即使被抓了,巡捕房中也有人照应。所以很快,他们三个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般,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黄老板是否有意?”丁顺华挑了话头。
黄金荣心里已猜到丁顺华想说什么,但自己却不肯说出来,他要让他们来求他,“有什么话只管说出来,难得我们这么谈得来,有什么事尽管说出来。”“我们今天遇到黄老板,也算三生有幸,如果您愿意,我们最好能结拜为兄弟。”不等黄金荣表态,程子卿高兴地一拍桌子,说了声:“好主意!”黄金荣看到火候已到,马上答应了,接着程子卿出门去,一会儿不知从哪儿弄了一只有大红鸡冠的公鸡来。丁顺华从床底下的纸箱内拿出一瓶白干,倒了三杯,把公鸡冠上的血滴入酒杯中,然后又把三人的手指戳破,把指上的血也滴入酒杯中,最后三个人都把杯中的血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