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与菲茨杰拉德
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的评价中,最流行的评价大概来自诗人兼评论家T.S.艾略特,他认为这是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短短不到200页的篇幅,却是一本我少年时期未能完成的阅读,始终觉得盛名之下,多少略有单薄,长处是善用象征,短处是戏剧化,其书其人经久不衰魅力何在呢?
每本书都有自己的命运,一旦写出,其价值也在自我生长。作者的效力就降低到最低,读者的理解将成为新的内容。虽然今人都把《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美国20世纪20年代爵士时代的生动写照,可当年出版时销量并不佳。即使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自己,对此亦感困惑和受伤害,但是海明威等人当时就意识到这是一部杰作,而菲茨杰拉德本人对小说的质量本身还是有信心,感到“既害羞又高兴”。
那么,爵士时代是怎么样的时代呢?这里引用译者巫宁坤的一段后记:这一时代一般指一战以后,经济大萧条以前的约十年的时间,菲茨杰拉德被称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他自己评价“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这些描述听起来是否有亲近感?这几乎是所有变动时代的集体情绪所在,旧的已经毁灭,新的还没建立,希望在远处,迷茫在当下,大多是高度都市化之后才有的情愫。难怪无论读过还是没读过,人人都道美国梦,哪怕只是近日都市新闻用来比拟一下高价之下买房到手的复杂心情,“一句我们生活在盖茨比的时代”,貌似时髦又方便。
回看这部小说在国内的流行,多少因为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书里的主角如是盛赞:“《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很多人或许因此去阅读菲茨杰拉德,但真正热爱的少之又少,毕竟村上春树和菲茨杰拉德风格不同,正如村上春树推崇菲茨杰拉德的名言,“如想叙述与众不同的东西,就要使用与人不同的语言”。村上多年也是在追求“自己的故事自己的风格”,两人的作品很难说类似,不过某些情绪却无不相同之处:迷茫比肩惆怅,绝望并存希望,反叛共生妥协,享乐同时厌倦。
如前所言,这是一种非常都市化的感受,从社会学上看也有证据。有日本学者藤井省三研究村上春树文学在不同城市传播路径,发现其符合时间点上的顺时针原则,依次是从台湾、香港而后上海、北京,从南而北,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城市背后,或许反映的是不同城市的现代化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