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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达夫创作风格论(3)

郁达夫新论 作者:许子东


已经有人注意过郁达夫笔下主人公的连贯性。称之为“零余者”也好,叫他“弱者”也好,其实,“他”就是郁达夫自己的文学形象(但不等于生活中郁达夫本人)。不仅小说、散文靠“他”支撑,甚至作家的书信、日记也渗入了文学因素,也参与了这个形象的塑造。在作品中自我塑造,而文学形象又通过作品,远远超出自我的意义,成为现代人物画廊上的独特典型之一——这种艺术内容上的主观色彩,也就是所谓“表现自我”。

郁达夫在政论中,明明显示过他并不缺乏政治兴趣和社会观察力。他之所以要在文学中坚持执著于一己的情感世界,原因之一,是他在社会学意义上相信:再渺小的个体,仍有着被表现的意义与价值。“诗人须抓住特殊,如果这特殊是一种健全的东西,他就会在这里表现出一般。”(歌德)郁达夫在内心深处,并不怀疑自己的性情、欲望的健全合理,种种病态表现只是由于现实压抑所致,所以,他能“以己例人,我知道世界上不少悲哀的男女”(《〈茑萝集〉自序》),人们也能“从他的悲哀里认识到他们自己的悲哀,从他的心灵里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心灵”。事实上,个人终究是社会中的个人,自我心灵当然可以而且也必然要折射现实世界。郁达夫曾明确表示:“我相信暴露个人的生活,也就是代表暴露这社会中一阶级的生活……”这一思想,是他艺术上的主观色彩的理性支柱。

原因之二,郁达夫之所以直接把“自我”作为显示一般、折射世界的特殊的“个体”,是因为他在心理学意义上特别相信内在体验与心灵感觉的可靠性:“一个人的经验,除了自己的以外,实在另外也并没有比此更真切的事情。”(《序李桂著的〈半生杂记〉》)他的这一见解,同柏格森的观点:艺术中令人感兴趣的“某种深刻的心灵状态或内心冲突……是不能够从外面获取的”,看似颇为接近。其实,郁达夫的“经验”,还是包含着“从外面获取”的感受的意思,所以,他的自我信任不会推向“除了我们自己的心灵之外,我们很难说彻底地懂得什么”的极端。他的主观色彩,不过是对自我情感和“真率性情”的一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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