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萧山县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周旦充分肯定二五减租的“伟大作用”,认为它可以“培养农民自修之抵抗力,消灭土劣压迫农民之凭借”。他表示:浙江农民“因得本党之扶植,始稍稍有反抗之表示”,国民党应该继续前进,彻底解决“佃业两方之纠纷”。他担心,国民党的政策自此改变,“拥护农工诚恐转为压迫农工”。
浙江省杭县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李尹希指责省政府的决定,“不啻推翻本党最高权力机关之决议案”,是“撕碎本党之政纲政策反革命之行为。”
海盐县党务指导委员顾佑民称:二五减租“为解放农民第一步,本党必须继续努力。”
佃农代表涂侠等十人要求浙江省党部:不可因困难而中辍,不可因噎而废食。
萧山国民党员陈荫楠要求浙江省党部出面纠正,呈文称“党部为最高机关,省党部固具监督省政府权。而今省政府取消减租,违背政纲,大冒不韪,应直起纠正”。
这些呈文,维护原定的二五减租方案,激烈抨击浙江省政府,反映出广大农民和不少国民党浙江基层工作人员的心声。
鉴于广大党员纷纷反对浙江省政府的决定,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召开常务委员会讨论。会议认为二五减租为党、政双方共同决议,不能由省政府单方取消,且亦与国民政府所颁布之《佃农保护法》大相刺谬。常务委员会朱家骅等人向浙江省政府提出《复议理由书》,要求开会复议。《理由书》首先提出:国民革命必须“首先解放农民”,“以农民运动为基础”;“党的政策,须着眼于农民本身之利益”。接着,《理由书》陈述“二五减租”和孙中山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政策之间的关系:
土地问题为民生主义之基础,而农田问题又为土地问题之主要部分。农田问题设无适当之解决,则整个社会问题亦不能解决……总理遗教,实欲于最短期间内促进耕者有其田,而二五减租实为实现平均地权之捷径。二五减租之基本观念,诚为解放农民之最低限度之政策。
《理由书》批驳浙江省政府“由业佃双方自订缴租数量”的决议案,“实不啻驱农民于水深火热之境,使任受地主之蹂躏”。《理由书》要求按照孙中山的遗教,“对抗税者加以没收土地之处分”,认为这样做,“迟以五年,则土地泰半将为农民所有”。4月23日,浙江省政府复函浙江省党部,拒绝复议。《杭州民国日报》在省党部的支持下,大量刊登社评和各地反对取消“二五减租”的文电。张静江认为该报“妨碍省政府政策之推行,并损及省政府之威信,影响所至,尤关治安”,向该报提出警告。继即勒令停刊,逮捕该报主笔。
4月27日,朱家骅与另两位常委叶溯中、陈希豪联名向国民党中央党部申诉。朱等充分肯定浙江实行二五减租以来的成绩:“二年以来,因该项决议案之实行,浙省农村经济,率较他省安定,自耕农之逐年增加,农村小学学童之激进,工商业以农民购买力增加而繁盛等,皆为不可掩之事实。”朱等严厉指责浙江省政府的做法只能引起“各地贪污豪绅之益肆凶焰,贫苦农民之剥肤及髓”,“农村经济之破产失业者之繁多,社会各阶级之日趋尖锐化”,以致“影响于整个社会之秩序”,为共产党的发展提供“好机会”《理由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