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某大型网站搞过一次“新视角高峰论坛”,名家云集,探讨“富裕的中国还需不需要启蒙”的问题。大多数论者主张,启蒙精神是“五四传统”中值得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遗产,但在网络上也可以读到许多质疑和反驳,比如,“那些主张启蒙的人,自己才是蒙昧的。到底谁来启蒙谁啊?”还有“启蒙本身是一种自负的现代迷信”等等。
回想20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界曾有过一个热烈的“新启蒙运动”,而20多年后的今天,社会环境和思想背景都发生了改变,启蒙变成了一个可疑的主张,甚至会遭到讥讽嘲笑。那么,今天再来谈论启蒙理想还有意义吗?我想,这或许取决于如何理解启蒙的含义。
“启蒙”对应的英文词是“Enlightenment”,原意是“光照”。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七卷中讲过一个“洞穴寓言”,为人所熟知,也常常被用来解释何为启蒙。按照某种简单化的理解,启蒙就是走出习俗的蒙昧洞穴,在理性之光的照耀下看到真实的世界。在这样一种解说中,习俗是黑暗落后的,理性是光明进步的,而启蒙就是一个弃暗投明走向真理的历程。但困难的问题在于,你怎么知道自己启蒙了呢?你走出了原来的“自然洞穴”,但很可能你进入了“第二级洞穴”;你以为自己看到了太阳的光辉,但说不定这是“日光灯”之类给你造成的幻觉。更糟糕的是,因为你自以为真理在握,就会急切地去启蒙别人,自以为是地批判所有习俗。在这样一种傲慢的“启蒙心态”中,启蒙不也会变成一种偏见、狂热和迷信吗?
如果把启蒙定义为通过理性发现终极真理,这或许是一种自负,也一定令人争议不休。对此,我完全没有把握来判断评说。但是,可能有另一种不同的思路来理解启蒙。无论是“弃暗投明”的说法,还是进入“第二洞穴”的阐释,都肯定了一个事实:启蒙是一次“出走”。于是,我们可以将启蒙理解为由于“出走”而获得的“视野转变”。这种转变是由于看见了“别样的生活”所激发的反思意识,而并不需要任何“发现真理”的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