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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别样的生活(2)

中国有多特殊 作者:刘擎


想象一下,在一个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村庄里,父母打孩子是家常便饭,而且“好孩子”都是被打出来的。但假如有一天,有个男孩去了另一个遥远的异邦村庄,发现父母基本上不打孩子,而那个村庄居然也有很多“好孩子”,他会作何感想?在一个世世代代恪守“守寡戒律”的村庄,有一个丧夫的女子,有一天到了另一个遥远的村庄,在那里她见证到女人居然是可以改嫁的,而那个村庄竟然没有“秩序的崩溃”,她又会作何感想?

在见证了异邦别样的生活之后,他们的视野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可能如同“出走”之前那样,将“打孩子”或“守寡”当作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他们知道“生活可以是不同的样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定会放弃原有的习俗。这个男孩可能仍然心甘情愿地接受“严厉的”教育方式;这位寡妇仍然可能继续坚守她的贞节事业,甚至为此更加骄傲。但他们的理由变化了,或者说,他们需要一个理由来面对“异邦”的另类可能性。在此,我们没有假定“异邦的村庄”代表了什么“普遍真理”,也无须主张“不打孩子”或“允许改嫁”的文化就是“更高的文明”。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另一种情景——异邦的村民远游到了“本邦”,惊奇地发现:打孩子可以成为一种教育方式,而且没有多少孩子“被打坏”了;守寡可以是一种忠贞的方式,也并非那么不可忍受。“异邦人”也会因此形成对自身习俗的反思意识。

所谓“洞穴”,就是由特定习俗构成的社会。生活在特定的习俗中而不自知,是一种“前启蒙”的状态。而我所理解的“启蒙”,就是获得对自身“洞穴性”的一种自觉——意识到自己生活在洞穴之中。我们不需要假设看见了“光明”才能获得这种自觉意识,只需要知道“生活可以是别的样子”就够了。

如此理解的启蒙仍然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习俗本来无须理由,而在启蒙之后,各种习俗就会面对各种理由的挑战,也需要用理由来应答和辩护。于是,“说理”就成为启蒙之后的文化核心。而任何“不由分说”的政治与道德秩序,也就越来越难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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