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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莫文蔚改名(2)

等待香港:永远的香港人 作者:林奕华


而到目前为止,这恰恰便是香港和大陆明星的第二个分别:港星借洋名向群众渗透了他们的“品牌效应”,而这些“效应”大多数都不是建立在他们的个性上,却是有几分走在fashion潮流的尖端。

我的意思是,港星的洋名(特别是女生)之所以变成品牌与商标,其实也是刻意的经营。每次当她们的洋名以商标的方式出现在唱片封套上,配合时髦的服装与摄影,完全便是一帧品牌广告。假如那幅图像本来便是广告,如推销手机、电话或摄录机,她的名字尽管不会与商品斗大,但因为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她的形象便已等同了她的signature(签名式)。洋名象征身份,身份由品位撑腰。因此,Sammi 作为洋名(商标)远比Miriam更受偌追捧是一点也不难理解的:在“摩登”、“型”的层面上较量,这时候的郑秀文大抵会被公认胜杨千嬅一筹。

然而走在潮流更前一线的莫文蔚——她拥有比郑秀文更模特儿骨架的身材,在性感的演绎上比梁咏琪、陈慧琳更大胆——却并未因人气愈来愈旺而顺带把洋名Karen 一并带进“名气殿堂”(Hall of Fame)。有人说是“Karen”的联想力太平淡,听起来似中学女生或粉领族,与架势十足的莫文蔚相差太远,所以没法变成潮流指标。我却有另一种想法:莫小姐虽是地道的香港女,但她真正走红不是始于香港,却是台湾。香港人有不少把她视为国语人,只要一跟国语挂钩,大家便会想到土气。而不管莫小姐台上台下是有着多么浓厚的明星味,香港人仍旧无法抛开他们的殖民地情结:情愿张起口来半咸不淡,也不要发音正确字正腔圆——香港人一般虽不见得英语都讲得好,骨子里对说来说去都讲不标准的普通话有着十分微妙的排斥倾向。

先在台湾和大陆走红的莫文蔚,因此不免在回归香港的路途上遇上一点点的障碍——虽然她也有个洋名,但由于文化和身份认同的问题而无法产生应有效应。若我是她,干脆便把商标改成Mo Wen Wei,带头消弭港星和大陆明星在品牌效应上的差别,从此在大中华地区任我行。

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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