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量证据证明纵火是下面军警不遵守规定私自所为,同最高军事当局和父亲等人无关,但父亲作为湖南省主席,也负有疏忽的责任。
当时也有人说,这与蒋介石的限一小时到的焚城电文有关。如果没有电文,父亲他们就不会做匆忙的准备。也有人说,如果不焚城的话,日本军随时会进攻长沙的,烧了长沙城是保全长沙城。
但是,毕竟,长沙这座名城一夜之间成为瓦砾场,父亲内疚心痛不已。父亲知道自己应该负责任。内心一直有着沉重的负担。母亲说,父亲一直是个做事情提得起放得下的人,但是大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变得提不起放不下了。
蒋介石随即飞来长沙,把警备司令酆悌、警察局长文重孚、警备二团团长徐琨交付军法审判,随即枪决,父亲则革职留任,办理善后事宜。
1958年12月号的《人民文学》发表郭沫若的《洪波曲——抗日战争回忆录》,其中第15章关于长沙大火有这样的描述:
“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时任省政府秘书长)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是想建立一次奇勋,摹仿库图索夫的火烧莫斯科,来它一个火烧长沙市。”
“他(张治中)完全是贪图功名,按照预定计划行事。他把陈诚(时任战区司令长官)蒙着了。十二日的当晚甚至扣了陈诚的交通车。他把周公(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蒙着了,竟几乎使周公葬身火窟。他满以为敌人在进军,这样他便可以一人居功而名标青史,结果是一将功未成而万骨枯!”
父亲看了这些带有个人攻击的描述,十分气愤,一些冤枉话说得太过分、太厉害了。
当初,父亲想把问题报告周伯伯,但担心会使郭沫若认为这是在告他的“御状”。所以,他就直接写信给郭沫若了。
后来,周伯伯还是知道了这件事。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告诉父亲,郭沫若这样写不合适,我们要郭改正。
在父亲给郭沫若的信中,对郭沫若所写的许多不实之处一一驳斥:
父亲说,11月12日他和陈诚住在一处,焦土的事彼此作过商量,火起时大家都在睡梦中。把周公蒙着了,竟几乎使周公葬身火窟更是无稽之谈。12日晚上他还和周伯伯通过电话,请他13日中午吃饭谈话。至于潘公展,更是冤枉也,潘公展任秘书长只一个月,大火前几天就去了沅陵。
父亲给郭沫若的信,是1959年1月7日发出的。1月10日,郭沫若给父亲回信:“请您注意那里面的一句话:‘他们的计划是得到了那位当局的批准的’。那就是说,主要该由蒋介石负责,而你们是执行命令罢了。谢谢您把当时蒋的指令告诉了我,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您不幸是在蒋下边和潘公展共事,我说:‘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想建立一次奇勋……’并不是专指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