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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侯刘贺》 盖棺论定于青史(1)

海昏侯刘贺 作者:辛德勇


刘贺在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离世并遭国除之后,海昏侯国的历史,并没有完全终结。

至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四月中旬至五月期间,汉朝遭遇了一场比较严重的旱灾。在这场旱灾之前,汉武帝茂陵陵园里有一座白鹤馆,应该是寝殿的附属建筑,在四月乙未也就是四月十一这一天,还着了一场大火。不知道与这些灾异的发生,是不是具有一定关联,元帝决定:“封故海昏侯贺子代宗为侯。”——也就是给刘贺的儿子刘代宗绍封了海昏侯的爵位。

这位新海昏侯刘代宗,在史籍中没有留下什么记载(只知道死后的谥号是“釐”)。其后相继又有刘保世(谥“原”)、刘会邑两位承嗣侯位,同样没有事迹传世。

很不幸的是,在刘会邑时,海昏侯国又遭免除。唐人颜师古以为刘会邑与同时国除被免除爵位的许多人一样,都是在新朝肇建后王莽所为,但实际情况,似乎还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至少需要对此做出更为具体的论证。不管怎样,连带元帝时期的复封,刘贺始封的海昏侯国,在西汉只向下做了三番传续。

进入东汉以后,光武帝刘秀,在建武年间,又重封海昏侯国(当然,如前面第六章所述,在重封刘贺后人之前,光武帝曾有过册封沈戎为“海昏县侯”的想法,但因沈戎固辞而未果)。东汉海昏侯国,在班固撰著《汉书》的明帝时期,尚承续不绝。再往后,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晋时人司马彪撰著的《续汉书·郡国志》中,豫章郡属下的“海昏”,司马氏依然自注有“侯国”字样。因《续汉书·郡国志》断代的年限,是汉顺帝永和五年(140),故东汉海昏侯国,至少一直传承至此时,尚未弃绝。这是我们通过传世文献,所能确切认知的海昏侯国存续的时间的下限。

实际上,刘秀册封的海昏侯国,很可能是与东汉王朝相始终,一直没有废除。所谓东汉,依然是刘家的天下,皇帝还依然是太祖高皇帝的后裔,他们没有忘记刘贺,这位被霍氏权臣从未央宫中押解走的废皇帝,让他的子孙们仍享得一定的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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