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易中天先生,请爱惜自己的羽毛!(4)

假如有人欺骗了我 作者:戴建业


三、鬼话

“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这一节的开始易先生又非常专业地告诉我们说:“首先必须确定,言论自由是法律概念和人权概念。”也许是要强调言论自由是“人权概念”吧,易先生描绘出的言论自由,让人看了十分开心:“无论一个人的言论多么错误,多么离谱,都不得因此而被剥夺人权,判处徒刑。”“无论……都……”这样的关联复句,它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结果都完全一样,因而它属于一种全称肯定判断。也就是说,“无论”你的言论是“多么错误”,哪怕你是在颠倒黑白,“无论”你的话错得“多么离谱”,哪怕你涉及污蔑,你都不会“被判徒刑”,你都不必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言论自由估计在玉皇大帝那儿才会拥有。除了在中国这个被易中天先生宣布为“法制社会”的国家以外,全世界还有很多国家中的很多人在因言获罪。接着,易先生又好心地提醒人们:“其次,自由即责任。任何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言论权也一样。”可是,易先生刚才不是说“无论一个人的言论多么错误,多么离谱,都不得因此而被剥夺人权,判处徒刑”吗?怎么转脸就要我们承担言论的责任呢?易先生不仅会品“三国”,在法律上同样非常专业,他说言论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是此责任而非彼责任。

这节的后面易先生再没有工夫给我们讲言论自由的权利了,他将全部篇幅用来告诉我们言论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到底要承担哪些言论责任呢?易先生说“责任也有种种”:“一个外交官出言不慎,引起国际纠纷,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但要负政治责任;一个教授在课堂上当面骂学生,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但要负道德责任。前者可免职,后者可开除,但都不能判刑。至于普通民众,骂爹骂娘,百无禁忌。但被认为素质低下,也得认了。这叫‘负审美责任’。”至于像方舟子这样的“科学工作者”,一旦说错了话还要“负科学责任”。“负政治责任”、“负道德责任”、“负审美责任”、“负科学责任”……我的天,看了易先生开列的这一大堆“责任”,我真想到医院去请求医生赶快把我的嘴缝起来。尤其是“负审美责任”太可怕了,像我这样口无遮拦的人,真是一开口便佛头着粪,我每时每刻都要“负审美责任”。看了文章中数到的一堆责任,易先生这样的“言论自由”,送给任何人都没有人敢要,您老还是留着自己慢慢享用吧。

易先生谈论言论自由的这一部分,叫人看得心惊肉跳,幸好方舟子不是被吓大的,要是一个胆小鬼看了这篇言论自由的高论以后,一定会向易先生跪地求饶。这一节给人的感觉不是在谈言论自由,而是在虚张声势地威胁三岁小孩,所以文章第三部分全是吓人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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