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斗部队,清一色男人,睡觉不是问题。宣传队不同,有男有女,用现在的标准衡量,麻烦就大了。几十年后,为了拍影视片或执导晚会,我曾有几次带领演员去外地;每到一地,如果住不上星级宾馆,有些“大腕”的脸色就不好看。而在当时,我们整天行军跟着部队转,全都住农村。一下子涌进这么多部队,哪来那么多床铺。解决的办法既实用又简单:不分性别,全睡通铺。所谓通铺,就是一堆稻草上面铺张大席子,略大于眼下一张双人床。不过不能只睡两个人,人要在上面横着睡。不脱衣服,不分男女,能挤几个算几个。我年纪小,什么也不懂,在我眼里,队长指导员就像父母一样,睡通铺只感到新鲜有趣,根本无所谓。但是,那些大哥哥大姐姐,正是青春年华,挤在一个通铺上,会不会浮想联翩,难以成眠,我就不清楚了。
部队成天行军打仗,不可能带上许多坛坛罐罐,这样一来,脸盆的作用就放大了,变成了“多用脸盆”:它可以洗脸,洗脚,同时还是菜盆。洗脸简单,人挤的时候,有人会在水塘里将毛巾沾湿,脸上一抹就算完事。但是,行军很累,到驻地后,如果有条件洗个热水脚,谁都不会轻易放弃。脸盆少,因此都是集体洗脚。洗完脚,再把盆洗干净,第二天就当菜盆用。
这似乎很不卫生,也不文明。可当时就这条件,只能因“时”制宜。不过坦率讲,回想起来,当时很少有因这种“不卫生”而产生的疾病,反正我从没因此拉过肚子。至于“文明”问题,在我看来,只是不同条件下的不同习惯而已。后来我多次住“五星级”宾馆,包括带有温泉的宾馆,我的感受中,它所带来的舒畅感,似乎并不比当年集体泡脚时的滋味强多少。
当兵不久,我还有一个重要发现:人能够边走边睡。有一次晚上行军,这把我的生物钟搞乱了。我一边走路,一边睡觉,睡得还挺香,两条腿却能够保持着节奏往前走。直到现在我也没悟出其中的道理,我猜想,可能人体里还躲着一个我们没发现的乐队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