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文学与历史之间存在的这种联系, 诸如格尔达·勒纳(Gerda Lerner)、艾丽斯·罗西(Alice Rossi)、安妮·道格拉斯(Ann Douglas)和玛莎·维西纳斯(Martha Vicinus)这样的社会历史学家们的著作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帮助,而且提醒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女性的历史在多大程度上被遗失或者被误解了。对于我们的工作来说更有助益的,是埃伦·莫尔斯(Ellen Moers)和埃莱娜·肖瓦尔特(Elaine Showalter)最近通过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即19 世纪的文学女性确实既有一个属于她们自己的文学,也有一个属于她们自己的文化—换句话说,到了19 世纪,一个丰富的、获得清晰界定的女性文学亚文化业已形成,在这一亚文化群落内部,女性们自觉地阅读彼此的作品,并将彼此的作品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莫尔斯和肖瓦尔特对这一亚文化群落的整个历史已经进行了出色的追踪,我们在此才可以细致地聚焦于我们认为对那段历史有着关键意义的部分19 世纪文本;而在将来的写作计划中,我们打算对一些具有关键意义的20世纪文本进行相似的阅读。对于我们来说,这些文本就像是试金石一样,为我们理解女性以文学的形式对男性施加的文学攻击和压力作出反应的动力提供了样板。
文学文本能够施加一定的压力(或者至少体现出强制性的说服力量),这是我们经过研究获得的主要观点之一,因为当女性们一而再地成为被男性作者定义的对象之后,她们似乎也就自然而然地发觉有必要在她们自己的文本中使用男性的隐喻了,好像竭力想要理解它们的含义似的。因此,我们所使用的文学方法论是以这样的逻辑假设为前提的,即文学史既包含强有力的行为,也包含无可避免的反应。而更有可能的是,和那些现象学批评家加斯东·巴什拉尔(Gaston Bachelard)、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和J.希利斯·米勒(J. Hillis Miller)一样,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既对那些导致隐喻产生的经验进行描述,又对那些导致经验产生的隐喻进行描述。
通过以这样一种实验的方式阅读隐喻,我们无可避免地会将自己的生活与所研究的文本结合在一起,因此,写作本书的过程对于我们俩来说所具有的脱胎换骨的意义,就和我们在此讨论的许多女性“尝试写作”的努力之于她们所产生的意义是一样的。我们的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写作带来了许多快乐。和大多数合作者一样,我们在本书的写作中是各有分工的:桑德拉·吉尔伯特负责写作有关《弥尔顿的女儿们》的部分,有关《教师》和《简·爱》的内容,还有关于《自我放弃的美学》和关于艾米莉·狄金森的部分;苏珊·古芭负责撰写关于简·奥斯汀的部分,关于《谢利》和《维莱特》的部分,还有关于乔治·艾略特的两章;至于对女性主义诗学的那个具有导言性质的探索,则是我们俩共同执笔的。但是,由于我们对各自撰写的部分不断交换意见和进行讨论,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这部著作所代表的并不只是一种对话,而更多的是一种意见上的一致性。通过采用与女性作家修正“父权诗学”同样的方式对长期以来一直由男性定义的文学史进行重新定义,我们发现,彼此合作的过程给予我们一种至关重要的支持,使我们最终得以完成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