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只是转角
文/风茕子
上帝用他平静的仁慈,让我们的热望以另一种方式生了效。
十五年前,小镇中心的人行天桥下面,有一家花店,那是小镇唯一的花店。余珍珍在里面当帮工。那一年,她十六岁,是一个念到高二,成绩差得一塌糊涂,再也不想上学的女孩。
每天她要做的事,就是把三轮车拉来的鲜花取进来,插在水培花营养剂里。一天晚上,店里来了一个男人买花。余珍珍扎花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余珍珍已成年,对于这明目张胆的喜欢,若说不知,那是托词。
周末,男人又来了。他要一朵玫瑰。
“一朵,”他说,“卡片上就写,愿你每天经过这里,都有美丽心情。”
晚上下班时,余珍珍去推自行车,发现她的自行车总停的位置,也就是天桥柱子的第二块水泥板里,卡着一朵玫瑰,玫瑰的叶子上别着那张卡片。
她前后张望,没有看到他的影子。她手足无措地拿着那朵玫瑰,有点不太敢相信,幸福会像电影里那样降临。
第二天男人再次出现的时候,空气变得甜美而澄澈。男人想带她去吃饭,她还没有到下班时间,男人就坐在外面台阶的拐角等她。那半边玻璃门,像镜子一样映射着似锦如织的花店,又透着他薄薄的背影。
男人的黑色轿车停在不远的商场门口。余珍珍跟他走到那儿,有点犹豫,踯躅着不敢上。男人摇下车窗对她笑:“上车呀?”
她是一个,平时连出租车都不舍得叫的女孩。
吃完饭,余珍珍知道了男人叫宋明朗,三十二岁,离异,在做药材生意。他说,你这么漂亮,你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
宋明朗开始每天都约她。有时是去吃饭,有时是去唱卡拉OK。在宋明朗面前,她那点社会阅历简直就是小儿科,宋明朗以他迅速而热烈的爱情攻势,令年轻的她溃败得一塌糊涂。
宋明朗带余珍珍和自己生意场上的朋友们吃饭,每当他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时,她立刻感到身价百倍。
两个月后的一天,宋明朗推说是他的生日,因为喜欢她,只想和她单独度过。她喝了很多酒,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他抱进了车里,抱进了宾馆的床上。
爱让她战胜了羞怯。当从未有过的疼痛在身体里炸裂,她想,我已经不是处女了,我要一生一世对他好。
八月的一天,宋明朗带余珍珍去河边玩。她在放风筝的时候,宋明朗觉得无趣,就买了一张报纸看。当她拉着风筝兴高采烈地跑到他身边,他忽然对她浅薄的快乐有些不耐烦。他说,你应该去上学。
她听了这话,便去联系学校。教导主任不肯收她,她就去央求校长。最终她参加了学校的入学考试,用自己打工的钱交了学费。而这一切,她都没有告诉过他。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让他为自己动用社会关系。
她的父母见到她在一夜之间变得懂事,惊喜不已。
宋明朗说支持她。但是他唯一做的事,就是在学校附近给她租了一间房子,说是在学校住对学习不利。有时候他回来和她做爱,之后给她一些零用钱。有时是五十,有时是一百。她不要,他就放在桌子上,叮嘱她一定要争气。他夜里回去,她也从来不问。她以为他的父母管他管得紧,像自己的父母一样。
第二年,余珍珍考取了市里的大学。宋明朗有些震惊,请了很多朋友来吃饭,余珍珍说,我要用我的一生来感谢明朗,如果不是他,就没有我的今天。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大学生。大家听了,都说着笑着起哄,可是慢慢地,都沉默下来。
宋明朗做生意,经常要到市里来。从镇上到市里,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他每次出发时打电话,余珍珍就提前在学校后门等他。家里经济条件差,她做着一份家教,加上宋明朗给的零用钱,足够生活。
她偶尔也会觉得自己的恋情和正常的恋情不太一样,可是,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宋明朗对她不好吗?不是,只是他们之间除了身体,没办法有更多的交流。她一直在努力,希望与这个遥远的男人拥有比肩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