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当我跑步时,我干了些什么(1)

你好,小确幸 作者:加肥猫


跑步最大的缺憾在于单调、机械、无趣,还有绝望……为了扭转颓势,我喜欢玩点儿小花样。

最不喜欢的运动就是跑步。村上春树的随笔《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却一度引发了小小的跑步热潮,有一位被感召的朋友,妄想苦练一番也去参加马拉松。

他一手端着啤酒杯,一手捧着肚子高谈阔论,我忍不住说了几句失敬的话。其实,他无须端着啤酒杯,把它放在那个凸起的肚子上方,也堪称稳稳当当,大约比康熙君坐在他的皇位上还要稳当一些——众所周知,康熙是中国稳坐皇位时间最长的皇帝,足足60年之久——随身携带着这么一个肚子去跑马拉松,后果不堪设想。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跑完马拉松的人,死掉了。他的名字叫斐迪庇第斯。为了把马拉松战役胜利的消息尽快传递给自己的城邦,马不停蹄地跑了42公里,力竭而亡。第一次听说这故事,脑中浮现出的却是不怎么崇敬的念头。“为了这个把自己累死,也未免太不划算了吧。公民们晚几个时辰知道消息,也不会有人焦灼而死。当然,富于远见的人认为这个死法同样重如泰山,因为后人为了纪念斐迪庇第斯,搞了个马拉松比赛,从此永垂不朽了呢……”

后来,我也跑了一阵子步,不是为了永垂不朽,只是为了多活几年,顺便减减身体的赘肉。去了西安一趟,那里的小吃委实可口,老饕们告诫,到了西安就要秉承着“胖就胖呗”这种无所谓精神去吃,才不算亏待自己。结果,我在西安待了区区两天,胖了足足5斤,只好乞灵于跑步。但为何强迫自己做一贯讨厌的运动呢?因为尽情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只好做不喜欢的以便维持某种奥妙的平衡。马拉松跑不来,好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天跑那么一小段,累积上一年,也相当于个把马拉松吧。

跑步最大的缺憾在于单调、机械、无趣,还有绝望——又不是参赛,身后没有喝彩,终点没有鲜花。但如果真的是参赛,就更加要命,倾尽全力去跑。跑到某一阶段,气喘如牛,会有濒死体验:不行,要完蛋了,斐迪庇第斯就是这样与世长辞的吧……为了扭转颓势,我喜欢玩点小花样。

譬如,模拟一下足球明星们射门得手之后的庆祝动作。像罗纳尔多那样张开双臂做展翅飞翔状,地心引力减轻了30%,步履轻快好多。像劳尔那样亲吻着左手的戒指,一边撒腿狂奔,一边幻想爱人的眼睛崇敬地注视着自己,亦足以鼓舞斗志。最好,再像克洛泽一样来上一个漂亮的空翻……但我的脖子会有不同意见:喂,都一把老骨头了,请庄重一些吧。倘若,方圆50米内没有障碍物、石头、狗屎,可以一把撩起T恤的下摆,蒙着头狂跑不已,感觉也相当不坏。最喜欢的动作,是蹦起来一尺来高,示威一样向天空用力挥动右拳。在空中滞留那一刻,我似乎听到了潮水一样汹涌的欢呼声,疲惫不堪的感觉像鸟儿飞离枝头一样告别了我的身体。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