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了佛罗里达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是,选择了海明威。
于是我们飞往佛罗里达,那个全美国日照最多的“阳光之州”。
尽管,这个美国最南端的半岛有迤逦的亚热带风光,神奇的海岸线,雄伟壮丽的迈阿密城,奇幻莫测的迪斯尼乐园,美国最著名的航天基地,但,佛罗里达之于我们来说,就意味着海明威,或者,就是海明威。因为在这个半岛的尽头,那个伸向辽阔大西洋的美丽的Keywest(被翻译成基韦斯特)岛上,海明威曾在那里居住了十年,而他生命中最著名的作品,以及著名的婚恋,也几乎都是在这里完成的。
此前也曾几次前往美国,每一次都有关于作家故居的收获。1994年受美国政府“国际访问者计划”的邀请,我便提出了想去福克纳故居的愿望。记得在星期一上午的会谈中,项目官员特意为我改变了他们原先为我安排的路线。于是便有了从孟菲斯沿密西西比河一直向南的旅程,直至数年后被海啸吞没的古老而美丽的新奥尔良市。就为了途中能经过那个奥克斯佛,就为了能让我走进福克纳的家。热爱福克纳是因为在我开始写小说时,首先就遇到了他的《喧哗与骚动》,让我置身于他的光照下。从此对福克纳不离不弃。以为他就是我漫长的文学之路上的精神的旗。是因为我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某种精神的契合,于是才有了那一次沿着密西西比河一直向前的旅程。还记得那座高大树丛掩映下的白房子,也记得奥克斯佛镇上那个福克纳常去的街心广场。福克纳的一生中尽管时常远离家乡,甚至在美国其他州界也拥有住房,但是他始终没有真正离开过奥克斯佛。他生命中的最后一部小说《掠夺者》的打字稿,就是在这座白房子中完成的。
然后来到KeyWest,就是为了来这里遭遇海明威。说起来读海明威的作品远比读福克纳早了许多。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大学期间读完的,也曾为他所谓“硬汉风格”而感慨万端。那遍布于作品中的欧洲战场、非洲青山;那令人难忘的西班牙斗牛乃至,老人从海上带回的那架巨大的青枪鱼骨骸。但终究海明威的那种文学操作和我的旨趣相去甚远。总之慢慢地疏远了这个太过自我炫耀、也太自我疯狂的作家。并总是以福克纳的悲情的南方以及他在创作中先锋的探索,来轻看这位同样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后来便只是在看由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或者以他的人生经历为题材的影片时,才会依稀记起这位作家不那么平凡的人生。
美国的这两位灯塔一般的作家先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在前,于1949年获奖,据说当年的竞争者中就有海明威。五年后的1954年海明威也终于获此殊荣,人们说是他的《老人与海》帮助他最终拿到了这个奖项。那时候美国的新生代作家风头正健,几年后斯坦贝克又问鼎了这项桂冠。
不知道是不是文人之间的“相轻”,将这两位在那个年代同样伟大的美国作家疏离了。至少在福克纳的生平年表中没有发现过他们曾亲密交往的痕迹。只是1947年福克纳在回答密西西比大学学生的问话时涉及到了海明威。当学生问到“你认为哪五个人是你同时代人中最重要的作家”时,他把海明威列在了第三位,但他还是不无鄙夷地说,“海明威没有勇气,从来没有用一条腿爬出来过,也从来没有用过一个可以让读者查查字典、看看用法是否正确的字眼”。不过当1952年海明威发表了他的《老人与海》,福克纳也曾由衷地说到过这是海明威“最好的一本书”。然而当海明威最终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又重申了他对海明威的看法,“他呆在他知道的范围内,他写得很好,但他从不试着写不可能写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