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魏武帝曹操:“食不过一肉,衣不用锦绣”(3)

先贤与中国 作者:刘小川


曹操自幼意志力强,少年任侠放荡,十处敲锣他九处在。弱冠之年(二十岁)不治产业,“故世人未之奇也”——没人拿他当回事。加上贵族交游圈中挥之不去的自卑心理,他特别渴望别人拿他当回事。二十岁“举孝廉”踏上仕途后,从议郎(学者的官职)、县令到济南国相,他专干轰动性的大事。干完了大事做隐士,“以泥水自蔽”,出则纵马打猎,弯弓射狐兔,入则醇酒妇人,优哉游哉。

曹嵩敢花一亿钱买下太尉一职,导致朝野舆论总攻击,可见曹操的胆量有遗传基因。他的直觉强于乃父,胆量上升为胆识。乡野莽汉有胆量,形成胆识却不易。曹孟德有文化。多方面的文化修养倒是强化他的野性,划出了理性的边界。这个人很牛的,小时候霸气十足,大起来求贤若渴,于是他像一块吸引力超强的大磁铁。

隐居谯东精舍的日子,曹操已是妻妾成群。她们姿貌各异,身心需求不同,既考验他的体魄,又检验他在二杆子中间悟出的平衡术。曹孟德触类旁通,优游于各房,恩威并施,一般不发脾气,偶尔大发脾气。后庭花姹紫嫣红,她们争奇斗艳,却大抵相安无事,纵有吵吵嚷嚷,不会传到户外去。

有能力打天下、治天下的曹操,此间治理妇人们,可谓得心应手。

丁氏爱吃鸡,刘氏喜鹅肉,卞氏每饭吃三种以上的肉,包括熊掌,杜夫人偏爱炙烤的野味,曹操本人常吃火性大的鹿茸鹿血。众口难调,如何是好?

曹操有办法,妻妾们聚餐时,他吩咐先上羹汤喝个半饱,然后再上肉食与美酒,由每饭三肉减为二肉。后来又减为一肉,节庆日增一肉,在魏国都城许昌的贵族妇人中间流行开来,俨然新生活运动,节日宴饮叫作“啖二肉”。有些女吃货盼二肉、想二肉口水直流,却并不敢悄悄弄三肉,坏了曹丞相定下的规矩。吃货一词,通常是个中性词。

卞氏可以例外,一饭三肉改为日食三肉,因为她生下了三个不同凡响的儿子……

谯东吃饭肉少菜多,羹汤鲜美,酒歌飞扬。曹操痛饮杜康酒,月夜舞于庭,演唱自己的第一篇佳作《对酒》:“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斑白不负载。……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犯礼法,轻重随其刑。路无拾遗之私。囹圄空虚,冬节不断。人耄耋,皆得以寿终。恩德广及草木昆虫。”冬节不断,指冬至后不判死刑。汉代刑律如此。

青年曹操显然是个政治理想主义者。仓谷满盈,路不拾遗,官民同乐,老少皆欢。

曹操的诗歌,女眷们孩儿们能听懂。他喜欢的汉乐府民歌,古诗几十首,妻妾们争诵。“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曹操抚弄古琴,杜夫人弹琵琶,丁氏、刘氏兴来翩翩起舞。年幼的孩子们嬉戏于回廊庭树,冲进一头冲出一头。

食案旁说故事,言笑自若。曹操肚子里的故事跟他浓密的胡须一样多。妇孺们听得津津有味,几十双筷子停在空中。孟德幽默时,“一桌喷饭”。小孩儿拿筷子迭敲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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