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张治中在解放后陈述,他只是执行了蒋介石的指令。11月7日,蒋在长沙召开军政人员会议,指示要实行“坚壁清野”,长沙如果不守,即付之一炬,命令张治中执行。岳阳失陷后,蒋介石于12日上午9时以“限一小时到达”的紧急电报,指示张治中,“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同时,侍从室主任林蔚也用长途电话告之张治中,“对长沙要用焦土政策。”①由此看来,张并无大错,只是由于工作的疏忽,火烧早烧快了些。
陈诚凭一时之愤上书蒋介石,显然是莽撞,他没想到,追究张治中,有可能扯出背后的老蒋。不过,蒋介石做事老道。接到陈诚“上书”的第二天,他就下令组织高等军法会审,严惩肇事人员。20日审讯结果就出来了:长沙警备司令酆悌、警备第二团团长徐昆、湖南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判处死刑,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革职留任,责成善后。
案子了结后,即1938年11月22日,蒋介石在南岳衡山给“辞修长官弟”回了一封长信,把他狠狠地批评了一顿:
“此次长沙火灾,无论如何,皆不能疑及于弟身,因此更不必避嫌避责。尤其在此时,对于负责之朋辈,必须全力协助善后,不能袖手不管,甚至要为人分谤代过,如此方是任大事成大业者之风态。且以吾弟今日之地位,此种大度包容之态度,实为必要,否则不能当大事也……又当武宁危急,而弟不能留驻防地,以定军心,将此重要任务,付之部下,此乃非在上者负责御下之道也。此次在长沙会议时,吾弟忽由平江回来,并言前方已稳定……如果当时弟不回长,若知前方尚未稳定,则中正决不敢离长。以文白(张治中)慌张浮躁,不能当此危局,乃中所深知也。总之,吾人经此长沙大火之教训,全体上下,皆应引为戒慎恐惧,对内尤应和衷共济,不怨不尤,互助合作,共同肩负艰巨,以当未来不测之大难。长沙善后,更应同心一德,早日完成,以安定军心,而减少民众对我革命之痛苦与怨尤。此非某一人之责,而实为吾人共同之天职。总之,厚于责己,轻于责人,分谤代过,舍己从人,浑厚宽大,不矜不伐,是为任事负责者必备之素养,务希于此存养省察,期得圣神功化之用则庶几矣……”①
信中说得很清楚,长沙大火,大家都有责任,包括你陈诚。他还暗示,这起大火与蒋本人也有关系。你陈诚应该以大局为重,替人代过,而不要严于责人。看了这封信,陈诚才猛醒过来,不但不再责难张治中,还指示政工人员,统一宣传口径:大敌当前,不可暴露我政府之弱点。此次剧变之发生,并非中央与地方当局所下命令,酆悌负长沙警备责任,实应负责。
陈诚后来曾经“深刻检讨”:“委员长教我存养省察,这不是第一次,可惜我生性驽钝,对于看不过眼的人和事,总好较长论短,作是非臧否的批评,自不免开罪于人,以至遭受围攻。所幸委员长不为浮言游语所动,不因其有尺短,而轻弃其寸长,乃得奉命驰驱,始终如一。我和委员长的这种遇合,无论于今于古,均不多见。待罪海隅以来,亦既十有余载,抚今追昔,愧悔何极!然以垂垂老迈之年,虽欲补过,已有噬脐莫及之感!搔首问天,可为奈何……”
对于“文夕大火”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以及蒋介石的焦土抗战政策,陈诚一直持保留态度。他在回忆录里仍然直指张治中放火烧了长沙城,对焦土抗战政策也颇有不满。
“焦土抗战”的口号最早是李宗仁提出来的。1933年,他在《焦土抗战论》一文中,宣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以激发全国人民的抗战热情。嗣后“焦土抗战”的口号不胫而走,成为一项最悲壮的抗战口号。抗战爆发后,汪精卫也曾鼓吹焦土抗战:“我们要使每一个人,每一块地都成为灰烬,不使敌人有一些得手。”蒋介石不仅赞同,而且还实施过焦土抗战——1938年5月炸开花园口,以阻止日军前进。
但陈诚并不赞成焦土抗战,特别是极端或盲目的焦土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