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设计师朋友,叫汉斯,在瑞士的乡村长大,20出头时去纽约生活,后来搬来北京。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农场学工,第二份工作是互联网码农,第三份工作是做会计师,第四份工作终于翻身做了主人,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到了北京之后他也没改变“性本爱丘山”的天性,想要把资本主义发达的农业科技带到社会主义的土地上来,于是孜孜不倦地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在讲述人与自然时讲到精彩处激动不已,浑厚如赵忠祥老师一样的嗓音里总是偶尔夹着几声兴奋的尖叫,让围观群众无不深刻记住他的观点。
我受邀去看过他的设计作品发布会,新的系列叫“茧”。模特是一个短头发的女孩,面目清秀,眼神干净,带着点天真和俏皮,好多照片里都低着头。这一系列的衣服我也喜欢得不得了,黑白灰的简单颜色,全靠剪裁和细节出彩。汉斯问我:“你看出来这些衣服有什么特别吗?”我不懂设计,也不懂时尚,一句评论也不敢说。他说:“你摸摸这些衣服的材质,都是蚕丝做的,这些蚕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6岁在农场时,我哪里想得到,有一天我会去遥远的中国,到一个我名字都拼不出来的小村庄里寻找做衣服的材质。人生多么奇妙,它就这样发生了。”
冬天到来的那个周末我坐着火车回到更北的地方,在家里温暖的地板上看完了《绝命毒师》。从第一季唯唯诺诺的中学化学教师,到后面教父一样的人物,他一辈子过完了两个人生。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哆嗦着手,无法相信这样的事情是自己做出来的。后来看着吸毒的女孩呕吐的时候,他没有施救,眼看着她呛死在自己的呕吐物里。开始是为了自保,到后面就很难说是不是爱上了做坏人的感觉,控制一切的感觉,我要你死你就死,我要你活你就活。给一个机遇,普通人变成恶魔也是容易的事。
我有时候也会想象我没有经历的那个人生是什么样子。如果大二那年家里没有变故,我会按计划去德国,考一个DAF高分对我没有难度,那年我已经能用德语讲述为什么北京人喜欢吃烤鸭,为什么要在薄饼里卷上黄瓜丝、葱丝,涂上甜面酱。然后我会去海德堡大学读书,两年后厌倦小镇,飞到另一个大陆读社会学硕士。中途我会爱上一个嬉皮士,辍学跟他开着四面漏风的汽车自驾66号公路,抽很多烟,脚踝文上刺青。然后他会离开我,我难过之下痛定思痛决定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如果运气好我会打一堆疫苗,去肯尼亚给格莱珉银行做一个12个月的志愿者项目,为当地妇女提供小额贷款,教她们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生活。我会爱上一个健康又朴素的男人,也许留在当地,也许和他回到他的家乡创业,开一家小酒馆或者小书店,好好过日子。然后在30岁的时候,我可以说我度过了没有遗憾的青年时光。
但是我没有过上那样的日子,25岁已经过半,我在一家国企上班,7点钟起床,看一个TED演讲,运动20分钟再洗个冷水澡,挤一杯鲜橙汁,吃玉米片,8点10分上班。五点半下班和朋友们吃饭,或者骑车在胡同里瞎转,走哪儿算哪儿。偶尔会坐一个半小时地铁去海淀区和我的另一堆朋友玩一晚上星际争霸。每三个月我会在微软做一个活动,邀请北京所有好玩的人过来分享他们的经历或者有趣的点子。我的现实普通又无趣,像城里千千万万个男女一样,常常觉得疲惫和无力。我很难形容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按部就班的人生过了二十几年,已经失去分辨的兴趣和改变的勇气。年少时读《萧十一郎》,最喜欢里面描述风四娘的句子:“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所谓生命力莫过于此。小的时候幻想的快意恩仇、义薄云天也许还在血液里,只是被日日夜夜的平淡生活销蚀到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