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长州藩被打得体无完肤,还是缔结了城下之盟,拆除下关炮台,赔款300万美元。
丧权辱国。
伊藤博文,则被愤怒的日本人视为卖国求荣的“日奸”,遭到追杀。
所幸的是,在血的教训面前,毛利敬亲“清醒”了,他相信了伊藤博文的话,不仅向英国服了软,而且与同样“觉悟”的萨摩藩藩主一起,成为反对“尊王攘夷”、发起倒幕运动的主力。1868年,明治天皇在倒幕派武士的支持下,宣布王政复古,开始“明治维新”。
日本的“鸦片战争”比大清帝国的“鸦片战争”来得要晚,损失也小得多,而日本的“觉醒”比大清帝国更加迅速,具体行动措施也更为有效。日本明治政府于1875年4月发布诏书,承诺建立立宪政体。1889年(明治二十三年)2月11日,日本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是以1850年《普鲁士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依次由天皇、臣民权利和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司法、会计和补则七个章节组成,共76条。而它的邻居大清帝国,尽管早在明治维新以前的1866年,张德彝等人就介绍了欧美议会制度,尽管1901年1月29日,在惊恐万状中逃至西安的慈禧太后出人意料地发出一道谕旨,宣布实行“新政”,1908年,以慈禧为代表的清朝最高当局下诏预备立宪,但千呼万唤之中,那个海市蜃楼般的君主立宪的“宪法”,直到1912年皇帝退位,也无人见到它的庐山真面目。
看不起大清帝国的福泽谕吉,自然也看不起大清帝国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在《文明论概论》一书中,福泽谕吉一针见血地指出:
中国也骤然要改革兵制,效法西洋建造巨舰,购买大炮,这些不顾国内情况而滥用财力的做法,是我一向反对的。这些东西用人力可以制造,用金钱可以购买,是有形事物中的最显著者,也是容易中的最容易者,汲取这种文明,怎么可以不考虑其先后缓急呢?必须适应本国的人情风俗,斟酌本国的强弱贫富。某人所谓研究人情风俗,可能就是指此而言。关于这一点,我本来没有异议,不过,某人似乎只谈文明的外表,忽视了文明的精神。那么,究竟所谓文明的精神是什么呢?这就是人民的“风气”。这个风气,既不能出售也不能购买,更不是人力所能一下子制造出来的,它虽然普遍渗透于全国人民之间、广泛表现于各种事物之上,但是既不能以目窥其形状,也就很难察知其所在。我现在愿意指出它的所在。学者们如果博览世界历史,把亚欧两洲加以比较,姑且不谈其地理物产,不论其政令法律,也不问其学术的高低和宗教的异同,而专门寻求两洲之间迥乎不同之处,就必然会发现一种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的东西是很难形容的,如果把它培养起来,就能包罗天地万物,如果加以压抑,就会萎缩以至于看不见其形影;有进退有盛衰,变动不居。虽然如此玄妙,但是,如果考察一下欧亚两洲的实际情况,就可以明确知道这并不是空虚的。现在暂且把它称作国民的“风气”,若就时间来说,可称作“时势”;就人来说可称作“人心”;就国家来说可称作“国情”或“国论”。这就是所谓文明的精神。使欧亚两洲的情况相差悬殊的就是这个文明的精神。因此,文明的精神,也可以称为一国的“人情风俗”。由此可见,有人说要汲取西洋文明,必须首先研究本国的人情风俗这句话,虽然在字句上似乎不够明确,但是,如果详细加以分析,意思就是:不应单纯仿效文明的外形而必须首先具有文明的精神,以与外形相适应。我所主张的以欧洲文明为目标,意思是为了具有这种文明的精神,必须从它那里寻求,所以两种意见是不谋而合的。不过,某人主张寻求文明应先取其外形,但一旦遇到障碍,则又束手无策;我的主张是先求其精神,排除障碍,为汲取外形文明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