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气蜕变的背景下,知识分子共同体不仅不能实现自我监督,反而有助长个人堕落的负面效应。劣币驱逐良币,投机者打败老实人,岂非司空见惯的常态!在国外,一个教授如果抄袭,代价太大了。一旦被揭露,就要被所在大学除名,这还不算,他还面临着被整个行业除名,永不叙用的下场。付出的代价太高,所以一般人不会冒这样的风险。在发达国家,一个人最珍惜的稀缺资本不是权力,也不是金钱,而是自己的名誉。名誉事关个人在社会上的信用。一旦你在信用上出了问题,就寸步难行。以提出“历史已经终结”出名的美籍日裔学者福山作过一个关于信用的研究,发现在世界各主要国家之中,中国的信用是最低的。的确,信用在中国是一个非常不被重视的资源。到处乱用。人际交往、生意场上,随便拍胸脯,下承偌,到处是“忽悠”文化、“捣浆糊”文化。这使得人与人之间普遍地缺乏信任,交易成本过高。而在国外,个人的信用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一个大学教授不会轻易写推荐信。哪怕是亲戚朋友要你推荐人,只要不直接认识,通常也会谢绝,因为不能滥用自己的信用,一旦出了问题,便会失信于天下,变成一个信用崩溃的人。
共同体对个人的制约,消极一面来自严格的行规,积极一面则来自集体的荣誉感。传统社会里,集体荣誉感来自家族。士大夫所要维护的,不是个人的荣誉,而是整个家族的尊严。一个书香门第世家如果出了个败类,这叫“伤风败俗”,“败”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家族和地方的荣誉。因此家族和地方的共同体对个人的约束力非常大。这种民间自发的约束力大大超过刑法的约束力。法的束力很遥远。天网恢恢,疏而有漏。但民间的共同体约束力无所不在。到了现代社会,集体的荣誉感不再来自家族,也不是地方,更多的是你所在的学术共同体。一个是你出身的母校。大学毕业刚刚踏上社会,社会对你的接纳度很大程度来自你出身的学校,什么学校出身,是一个重要的信用担保,它给你带来荣誉,同时也给你带来责任,给你约束力:不能丢母校的脸,其次你所属的共同体,从任职的学校,到所属的行业学会以及学术共同体,既然你是其中的一个成员,都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你都负有一份道德的担当。
今天中国的反学术腐败,在我看来过于强调党纪国法,而忽视了这种来自知识分子共同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过于依赖法律,而缺乏在共同体内部自我解决的传统和机制,会形成知识分子对国家的依附性关系,大小事情动辄找行政,上法院,诉诸舆论,而知识分子共同体在哪里?有何权威的制约力?在国外,一旦发生了学术性腐败,无论是性质的认定,还是最初的惩罚,都来自学者共同体内部,很少绕过行业自身的权威,直接诉诸于法律的。这就是知识分子的自治,这就是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学术自主性。无论是消极的反学术腐败,还是积极的重建好风气,我们不能将全部希望押宝在法律的健全、行政的管理和舆论的监督上,而是要将重心转移到知识分子内部的行规建设,重建知识分子共同体的内在权威。
四、斯文扫地在于读书人自己看不起自己
是世俗社会的今天,中国知识分子似乎愈来愈平庸化了,大学变成一个俗人呆的地方。虽然读书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要面对很多世俗的问题,要解决蜗居的问题,也想生活得好一点,但是读书人又不是一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