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乡月,相思得? 28

星星·月亮·太阳 作者:江勇振


胡适回信谢谢韦莲司,说她的信字字珠玑。冷静确实是只有透过行动才能进入的境界;他回想起来,连他自己在写那一封公开信的时候,都不够冷静呢!胡适承认他只顾要求大家冷静,却完全没有去表扬这种群情愤慨所反映出来的正面精神。他说他会按照韦莲司的建议,去写第二封公开信。② 根据胡适的说法,《留美学生月报》会在五月号上发表他的第二封公开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封信并没有被刊出。我们根据他寄给韦莲司的副本,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把韦莲司的建议都写进去了。这第二封没有被发表的公开信标题为:《何谓爱国理性?:再致留美同学》(What Is Patriotic Sanity ?;Second Open Letter to All Chinese Students)。胡适开宗明义地就强调批评他的人完全误解了他的立场,那就是:克尽己责,以振兴邦国,即使我们是必须让它从死里复生。他解释自己跟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只是方法不同而已。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所激起的民气,是坦荡(noble)、健康的,但必须运用智慧,把这股民气导向有用、具有建设性的方向。总而言之,胡适呼吁大家不要徒然于涕泗横流,而应该化悲愤为力量,个个期许做为中国的费希特(Fichte)、马志尼(Mazzini)、加富尔(Cavour)、格拉司东(Gladstone)、珍·亚当丝(Jane Addams)、布克·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 )或爱迪生(Thomas Edison)。③ 

胡适要求留学生专心求学的忠告,和他日后回国,给从事爱国运动的学生所做的劝告是立场一致的。但这并不表示胡适断然反对一切抵抗的行为。他所反对的是武力。比如说,他赞成东京以及国内朋友来信,提倡抵制日货的运动:“此行亦可喜。抵制日货,乃最适宜之抗拒。吾所谓道义的抗拒之一种也。不得已而求其次,其在斯乎?”④无论如何,留学时期是胡适信奉极端和平主义的最后阶段。在此以前,他已经从世界大同的理想,进到不抵抗主义,然后再修正为“道义的抵抗”。1915 年秋天,胡适到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跟杜威学哲学。在这一年当中,在杜威的影响之下,他的思想从“道义的抵抗”最后终于转折成为国际仲裁主义。

① Williams to Hu, March 25, 1915. 

② Hu to Williams, March 28, 1915. 

③ Hu to Williams, April 26, 1915, Enclosure. 

④ 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622 页

如果我要详细地叙述胡适的国际仲裁理想,以及它对胡适一生的政治哲学的影响,会溢出这个故事太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我的《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 》。①扼要地说,胡适在一篇得头奖的论文里发挥了他国际仲裁的理想。这篇论文名为:《国际关系非武力不可吗?》(Is There a Substitute for For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这是他参加“美国国际睦谊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Conciliation )在1916 年的征文比赛所写。在这篇论文里,胡适引用杜威的说法,阐述解决国际纠纷之道,是统合各国的力量,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来把阻力或冲突减到最低。这个理念的具体实现,就是成立一个国际组织,它不但可以被用来仲裁国与国之间的冲突,执行国际制裁,而且还能被援用来培养超越国界的世界公民的理念。胡适这个用国际组织来处理国际关系的理念,是他后来一生中非常重要的观念。一言以蔽之,就是用理性、法治、与井然有序来作为衡量个人与国家行为的准则。换句话说,一个国家或个人的行为是否得体,端视其是否合乎理性与法治。除了杜威以外,这篇得奖论文的功臣是韦莲司。胡适在得奖后致信韦莲司,说这篇文章里的许多观点,“是妳我所共同持有的。坦白讲,我根本说不清有多少是因妳而得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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