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一次看见顾源,他都用这样的眼神来时刻提醒着我,让我知道自己曾经是多么恶劣的一个贱人。这是他无声而又冰冷的惩罚。他和顾里一样,非常懂得如何用最小的力气来最大程度地折磨人。
哪怕时间过去已经快要半年了,2009年夏天的那个早晨,就是简溪和我分手的那个早晨,依然固执地存活在他坚硬锐利的视线里,依然鲜活得就像是存放在恒温零度实验冰柜里的原始胚胎一样,只要轻轻的一个电流刺激,它就能迅速繁衍分裂,长成一个让我无法回避、但也无法直视的血淋淋的怪物。
我其实特别能理解顾源对我的仇恨,说实话,如果今天换把椅子坐,顾源因为一个女人而抛弃了顾里,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比现在的顾源更加可圈可点,这是来自女人体内戏剧化的天赋。我想我绝对不会仅仅只用冷静的目光羞辱对方,我们这群疯子能干出来的事儿可多了,无论是否丧尽天良,我们只求沆瀣一气。
顾里说得对,男女从根本上就是敌对的。上帝没有把我们彼此放在食物链的上下端已经算手下留情了。你想想螳螂吧,交配完之后,一秒钟从炮友变食物,多刺激。
就像之前简溪说的,如果顾里杀了人,那一定是我帮她的枪装的子弹;顾里也说了,如果顾源强奸了唐宛如,那一定是简溪帮忙脱的裤子──要么就是唐宛如自己脱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最艰难的人是顾里,她站在我和顾源中间,里外不是人。特别是当客厅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场面别提多尴尬了,无论是一个小时,还是一整个晚上,顾源都可以不和我说一句话,甚至是他和顾里的对话中途,如果顾里和我搭了一句,他就可以再也不接下一句。
我理解顾源,我甚至一点儿都不怪他。我更理解顾里,我感谢她。
我唯独理解不了的,是我自己。
为了弥补我给顾里造成的困扰──并且我还寄人篱下──我用我一整个月的薪水给顾里买了双GUESS的高跟鞋(老娘当然买不起CHANEL或者Dior,我只是给顾里造成了困扰,我并没有杀她侄女或者弄脏她的PRADA驼绒大衣),当我把礼物送给顾里的时候,她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小心翼翼地接过盒子,动作精准而平稳,如同拆弹专家,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慈悲地问我:“说吧,你准备求我啥事儿?”我“嗷”一嗓子就伸出爪子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满心酝酿起来的“友谊地久天长”就被这个“顾地魔”给毁了。
当我咆哮着说清楚我的本意之后,顾里特别内疚,她检讨了自己确实没有人性,并且发自肺腑地感谢了我,最后,她握着我的手说:“林萧,但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必须说实话,我平时几乎不穿平底鞋,所以……”
我看了看盒子里那双6cm的高跟鞋,再对比一下顾里脚上那双14cm圆规一样的细高跟,我认输了。我扶着额头,企图作最后的挽救,说:“这个鞋子好歹有6cm,如果它都不算高跟鞋的话,那我们平时穿的球鞋算什么?”
顾里特别羞涩地抚摸着我:“亲爱的,怎么说呢?呵呵,既然你提起来了……我平时在《M.E》上班的时候,一直觉得你常常穿着袜子就来上班了。”
我:“……”
顾里用她那张“梅仁杏”的脸看着我,手指把玩着我的两缕头发,绕来绕去,目光特别风尘,就像一个上海滩过气的鸡,她突然眼珠一转:“呀!我怎么没想起来?我可以送给Lucy呀!这样我就不会每次都因为她腿太短而感觉她是跪着在给我上菜了,要知道我这人就是心软,我无法忍受内疚!”
我:“……你赶紧走!”
当我们一群人都以音速小子的状态火速把自己从睡衣、短裤转化成了一个个裹在黑西装黑短裙里的职业怪客之后,我们从家门鱼贯而出,迅速地鸟兽散了,仿佛一群奔赴葬礼的黑衣人。但是,我们的目的地都一样,只不过是离去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同的方式在瞬间就把我们分成了三六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