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灰色NEIL BARRETT羊绒大衣的怀抱宽厚而又安静,仿佛雨天里空无一人的寂静机场。他虽然换了样子换了名字换了国籍,但是他对衣服的审美依然没换。他几乎病态地迷恋着灰色。
自从知道他还活着,这些日子我都尽量地减少自己与他的接触。当然他找过我很多次,但是,我还没有从简溪的世界里走出来。虽然我知道我和简溪的感情已经完蛋了,已经被我亲手弄得面目全非了,就像一颗从环球金融中心上面丢下来的一颗鸡蛋,没有人还能把它从水泥马路上拾掇起来。但是,起码我需要一段时间来净化自己,至少要等我已经可以平静地面对我们过去爱情里的失败和伟大,面对曾经岁月里的相濡以沫和爱恨淋漓。至少也要等到他留在我生命里的气味在空气里散尽,在时间的长河里洗涤如新,我才能有资格站在崇光的面前。所以我一直避免再见到崇光。
虽然无数个孤独和无助的时刻,我闭上眼睛总是第一时间想起他低沉的嗓音和他那双混合着悲伤和甜蜜的眸子。他深邃的眼眶里盛满了糖浆般黏稠的情绪总能让我丢盔卸甲。
但我知道,现在不行。
因为我已经把自己搞成了一个贱人,我不想再把自己搞成个婊子。
因为昨天晚上的辗转反侧,胡思乱想,导致我早上起床的时候脑袋像是塞进了铅块一样沉,我顶着一双巨大的黑眼圈走到餐桌旁边拿起咖啡壶为自己倒了一杯黑咖啡,我一饮而尽,差点儿被那阵强壮的苦味给砸晕过去。
门外院子的草地上,传来Neil和顾里他们谈笑的声音。
我转过头,看见坐在沙发上喝咖啡看杂志的顾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整个客厅里的气氛格外僵冷。他肯定听到我走出来了。但是他就是有本事在这种极其尴尬的局面下呈现着一种享受的状态──一个人在惩罚别人的时候,确实是非常享受的。
顾里和Neil喝完咖啡走进来,他们俩准备上班。
顾里一边把她的手机和笔记本塞进她新买的Kate Moss for Longchamp手袋里,一边提醒我:“你别忘记把陆烧抓过来拍照,我下午还要见三个厂商,中午之前必须拍完,我先去公司等你。走了。”
说完,她仿佛白素贞一样,化成了一缕青烟,消失在了我面前。
听完她的话,我又倒了一杯咖啡,两眼一闭,抬头饮下。我冲回房间换好衣服,准备出门。有什么不能面对的?说白了,不就是曾经的姘头么!我怕什么?!我怕姑奶奶我华丽的黑眼圈吓着你!
我披头散发地冲出家门,没走两步,迎面一声刺耳的喇叭声仿佛一把刀一样捅进我的耳膜,刚刚喝完咖啡正在心跳加速的我差点儿直接心肌梗塞。
“哔──”,喇叭又响了一声。
我抬起头,清亮的阳光下,已经变成金发碧眼外国小帅哥的崇光,此刻正站在他的黑色轿车边上,一只手伸进车窗里按着喇叭,一只手正抬起来,冲我挥舞着。
“小助理!”他唯一没有太大改变的嘴唇,轻轻地咧开一个我熟悉的弧度,大男孩特有的顽劣的微笑。他站直了身子,浆洗后挺括的白衬衣在他结实的身体上包裹出好看的折线,他胸口前的扣子随意地开着,露出一小片小麦色的肌肉来。他的手随意地搭在车门边上,灰色水晶袖扣在阳光下折射着奢侈的光。
我迎着他金褐色的头发和眉毛,以及他碧绿如温玉的瞳仁走过去。
我感觉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一个幸福的刑场。
我站在他面前,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握起我的手,也没说话,只是依然用他好看而微微带点儿邪气的笑容继续看着我,他身上的那股迷人的气息,变得比以前更加剧烈而锋利,可能是因为长大了吧,不再是一个男孩,而是日渐成为一个更加具有侵略气息的雄性生物──他现在有点儿像他哥。
宫洺。
然而,上帝并没有忘记他欣赏戏剧的乐趣,他让我把手机遗落在了客厅里,而此刻,他格外体贴地让唐宛如送出来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