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
细想想,各人的爱情根器也有大有小,徐志摩的极大,陆小曼的偏小,江河未满而井池已溢,这是谁都不能够怪怨她的。有的人打下江山就安心享受,有的人打下江山却还要不断建设;有的人结了婚就万事大吉,有的人结了婚却还要将爱情进行到底;这就是陆小曼后劲不足,徐志摩终于失望的原因吧。事情不只是这么简单,还有因性格和生活态度上的差异所形成的抵触,终于再次验证了那条古老的定理:不受祝福的婚姻是爱情的致命伤。
其实,徐志摩早在恋爱时就看到了陆小曼爱奢侈的毛病,他在1925年8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我不愿意你过分‘爱物’,不愿意你随便化钱,无形中养成‘想什么非要得到什么不可’的习惯;我将来决不会怎样赚钱的,即使有机会我也不干,因为我认定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论精神我主张贵族主义,谈物质我主张平民主义。”昔日他纵然是煮熟的鸭子,嘴头总还能硬一硬,现在则只能硬着头皮去挣钱,填补家中的那个无底洞。小曼变为“芙蓉仙子”(当时,鸦片被称为“阿芙蓉”),是拜翁瑞午所赐,翁是世家子弟(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的族孙)、昆剧票友,还是一位相当不错的推拿师,其为人喜欢信口开河,十分风趣。据王亦令的《忆陆小曼》所记,翁瑞午曾对他说:“……小曼可以称为海陆空大元帅。因为:王赓是陆军,阿拉(翁是江南造船厂的主任会计师)是海军少将,徐志摩是从飞机上跌下来的,搭着一个‘空’字。”当时陆小曼在场,虽然她被编派得有些过头,却不以为忤。陆小曼曾因堕胎健康大受亏损,长年疾病缠身,翁瑞午的推拿功夫相当到家,能减轻她的痛苦,还让她试吸鸦片,小曼更觉精神陡长,百病全消,自然而然就上了瘾。对此,朋友们都觉得苗头不对,惟独徐志摩不以为然。
凡事有好的开篇,就难得有美的结局,徐志摩与陆小曼,起先爱成一团烈火,其后烈火燃成了灰烬,这完全在情理之中。尽管如此,但他们有过相知,有过相爱,已远比世间那些“石雕”(用志摩的话说,该是“陈死人”)要强胜许多。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的精神一度十分颓唐,她承认自己“已是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头人了”,她的挽联也透露出若干消息: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合君心。
陆小曼的胞弟陆效冰曾劝姐姐用自己的才华出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既可利己,又可利人,他说:“你的品貌、学问、才干、声誉,没一样不出人头地,为什么不贡献给社会?也等于散散心,免得郁郁寡欢。而且知道你的人很多,他们将欢迎之不暇,也不会使你委屈,而你还是名利双收。”小曼听了,却淡然一笑,她答道:“第一我不喜欢虚荣,第二我不会服侍人家。”她甘为“票友”,不愿长期周旋于社会的大舞台上,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即便是宋子安(宋子文的弟弟)请客,她也不肯赴宴。徐志摩的意外身亡,使她遭受到舆论界的多方指责,似乎她才是造成撞机事故的那场大雾和那座高山,她都一一默忍下来。小曼一直想为志摩编辑全集,经过两年的苦心经营,她独力完成了八卷本的汇编工作,终于可以如她的挽联中所说的那样告慰志摩的在天之灵。只可惜这套尚有许多缺口的全集(志摩的部分手稿在胡适、林徽因和凌叔华手中,始终无法索回)因战乱而未能付梓。建国后,徐志摩的作品在大陆遭到空前的冷遇,其全集的付印更是遥遥无期,为了不使这套珍贵的纸版风云流散,陆小曼将它赠送给徐志摩的姻亲陈从周教授,后者在“文革”前将它交由北京图书馆妥为收藏,否则,它早已化为劫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