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罗奇在瑟斯古德学校里,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心里在想,他每天盯着吉姆,最近终于有了效果。昨天吉姆令拉兹吃了一惊。星期四他又偷了寄给阿隆逊小姐的信。阿隆逊小姐教提琴和《圣经》,罗奇因为她脾气温柔而巴结着她。据女舍监说,园丁助手拉兹是个D.P.,而D. P.不会说英语,或者说不了几句英语。女舍监又说,D.P.的意思是不同的人,反正是战时从外国来的。但是昨天吉姆和拉兹说了话,他要拉兹帮忙摇车前的启动杆,而且他是用D.P. 的母语跟他说话的,反正是用D.P.说的话跟他说的,拉兹当场高兴得跳起来。
关于阿隆逊小姐的信,这事要复杂一些。星期四上午从教堂回来后,罗奇到教员休息室去拿他们班上的练习簿,当时墙边桌上有两封信,一封是给吉姆的,一封是给阿隆逊小姐的。吉姆的一封是用打字机打的,阿隆逊小姐的一封是手写的,笔迹倒有点像吉姆自己的笔迹。罗奇看到这两封信时,教员休息室里空无一人。他就自己动手取了练习本,正要不作声地退出去时,吉姆从另外一扇门进来了,他是早上散步回来,满脸通红,气喘吁吁。
“快走吧,大胖,上课铃已经响了。”他俯身在墙边桌子上。
“好吧,先生。”
“天气有点变化不定,是不是,大胖?”
“是的,先生。”
“好吧,快走吧。”
到了门边,罗奇回头看一眼。吉姆已经直起身来,打开那天早上的《每日电讯报》。桌上空了。两封信都不见了。
是不是吉姆给阿隆逊小姐写了信,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是求婚?比尔·罗奇又有了一个想法。最近,吉姆弄了一台旧打字机,是一台破雷明顿牌的,他自己动手修好的。他是不是用那台打字机打了一封信给自己?他难道这么寂寞,自己给自己写信,还偷别人的信?想到这里,罗奇便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