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马路求爱者(1)

彼年此时 作者:闫红


搭讪事件

我小姨二十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是的,你一定注意到了,我煞有介事地使用了“美丽”这个词。在我眼中,“漂亮”作为形容词,是陈述性的,而“美丽”,则光泽闪烁,富于暗示,有一种琼瑶风的意味深长,看到这个词,你会觉得,下面要发生点儿什么了吧?

发生在我小姨身上的事情倒很简单,但在当时不过十来岁的我看来很神奇,那就是,她经常地遭遇马路求爱者。

那年暑假,我小姨带着我和弟弟第一次来到了溜冰场。我和弟弟不停地摔倒,依旧乱兴奋,小姨则扶着溜冰场边缘的围栏,像个初次下水的人那样,羞涩地笑着,试探地挪着步。这时一声不乏温柔的呵斥从天而降:“站直点,眼睛看着前方,别跟捡钱包似的!”这声音,来自已经旁观了很久的溜冰场管理员。

话说那时我就有八卦的天分,我马上判断出,这声音色厉内荏,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根本不是在做居高临下的指导,他只是佯作粗暴,掩饰想跟我小姨搭讪的意图。

他成功了。我不记得接下来他有没有继续指导小姨溜冰,记忆里的场景,一下子就变成他俩靠着栏杆聊起了文学,啊,不,聊起了诗歌。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诗歌极大繁荣的年代啊,诗社遍地开花,诗歌小报可以出现在任何一家学校的油印机上,你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出门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一首不怎么样的小诗,就可以换取一个姑娘的芳心。这么说吧,在“高富帅”“穷挫丑”之类的词汇没有出现之前,写诗,能帮助那些寂寞的年轻人,找到更多的存在感。

所以一个溜冰场的管理员,热爱女孩的同时热爱诗歌毫不奇怪,而且人家并不是为了跟我小姨套近乎才这么说的。当他听说我小姨暂住我们家而我们家就在报社大院时,他托我小姨帮他问问,他不久前投给副刊的那几首小诗命的下落,我小姨答应了。

那天,我跟我弟弟在溜冰场玩了很久,不只是我们,全场人都玩了很久。虽然,溜冰场的规定是,一张票只能玩一个小时,管理员的职责,就是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上场撵人,但按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个正在和美丽的姑娘谈着心爱的诗歌的年轻人,对于时间,不可能再有正确的感知。

然后呢?后来的事儿我没问过,生活跟文学作品的区别正在于此,文学作品起码得有头有尾,最好还要首尾相映,生活呢,神龙见首不见尾,说着说着就没了。

我后来又目睹过我小姨的一次被搭讪事件,是在小城刚刚开业的“超级市场”里。那是本市的第一家“超级市场”,与那些哪怕你买块香皂也要请售货员帮你取出来的柜台不同,它开架售货,自由选取,一听就非常洋气。我妈对这种纯形式的东西不感兴趣,“又不能便宜几块钱”,她撇着嘴说。但我二十岁的小姨,是乐于去体验一下的,就带上了我。

那个“超级市场”其实很小,如今一个便利店的规模,东西也很少,跟其他商店卖的差不多,但那么闲闲地一摆,你再闲闲地掂过来一看,透着洋气。我当时虽然不过十多岁,对于“高尚生活”的向往已经萌生,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即便这样,我还是发现了,对面货架前有个衣着得体的年轻男子,很注意地看了我们——更准确地说,是看了我小姨好几眼。

我现在还记得,我小姨穿了件紫色的T恤,肩上是镂空的,露出光洁的蜜色皮肤,下着灰色短裙,小腿不算细,但线条很美。她齐耳短发,齐眉刘海,长睫毛,大眼睛,看上去又妩媚又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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