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当我们谈论自由时我们在谈论什么(2)

想象另一种可能 作者:李淼


其实,第二个故事中的旁观者面对的选择和第一个故事中的司机面对的选择完全是一样的,为什么在类似的情形下,功利主义或结果性道德不再起作用了呢?教授解释道:因为第二个故事中起作用的是动机道德论或者说绝对道德论,它以康德的道德论为代表。

当然,我们通常不会处于类似上述两个故事的窘境中,连岳所谈的自由主义,也不涉及以杀他人的方式救人。他所谈的,是作为个体的我们,是否应该牺牲自己的自由去成全别人,或者,我们是否应该要求一个人牺牲自己的自由来成全他人。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多数会支持连岳,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会成为那个主体;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多数会要求他人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因为此时我们不是牺牲的那个主体。这两种情形,和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讲的两个故事类似,只不过桑德尔的故事过于极端,因为涉及杀人。

为了清晰起见,我们现在重新表述一下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的最高原则,无论是个人道德还是政治道德,都是将公共利益最大化,或将集体幸福感最大化。

在这样表述之后,我们就知道,连岳反对的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当然,连岳在第二篇与朱建陵商榷的文章中解释了他选择自由主义的理由。他认为选择自由主义是最快最好的路,违反逻辑的事自然会消亡,例如苏联的极权。

也许我们不能同意自由主义总是最快最好的路,但我们不得不同意连岳对自由主义的定义,将任何其他价值凌驾于个人价值之上就是非自由主义。利益最大化本身就充满争议,同时也是无法真正计算的。牺牲个人成全多数,牺牲少数族裔成全多数族裔,看起来完全不同,却完全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掌握计算权力的人来说,他还可以定义谁的幸福价值更高,这样就会导致完全无视个人,将社会引向地狱的悲剧。

换句话说,自由和生命一样,是无价的,无法计算。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还有什么比追求个人自由具有更高的价值?还有什么比支持他人维护个人自由更好的选择?

选择自由主义并不容易,同样在桑德尔教授的第二节课上,多数美国学生选择边沁的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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