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百年之惑(2)

李鸿章时代 作者:王鼎杰


虽然总理衙门的辩论非常有力,可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入了日本的圈套。倒是琉球非常担心自己的地位不保。此前虽然日本要求琉球协助日本远征台湾,但琉球不仅拒绝了协助行动,反而背着日本派出朝贡使节到福州向中国再次表明属国身份。并以琉球国王的名义,向闽浙总督致谢,感谢大清国对琉球难民的救助,还特意送来三百两谢银转送台湾府官吏。可惜,大清国忙于就军费赔偿与番民主权归属问题和日本争论,反而没有好好利用琉球送上门的证据。

在这个不断辩难下,日本做出了一个所谓的“让步”,承认中国对番民地区拥有主权,但要求中国对之赔偿军费。这就导致了双方外交谈判的破裂。

但是,破裂的外交谈判很快就又恢复了。因为大久保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救星。

这个救星就是英国驻清公使威妥玛。他决定帮日本解困,以维持远东均势。当大久保与清廷七次谈判不果,明言回国,暗中求救于威妥玛时,威氏亲自出马斡旋,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1874年10月31日(九月二十二日),总理衙门与大久保签订了关于日本入侵台湾事件善后事宜的《中日北京专条》。该约规定:

一、日本此次出兵是保民义举,中国无可非议;

二、中国赔银50万两,其中10万两为难民家属的抚恤金,40万两为日军留台设施的补偿金;

三、中国台湾蕃民妥为约束,以期永保旅客安全。

这里的“抚恤”系针对柳原在和毛、董两大臣争论时,所诡称的遇害之日本人而发。既是对日本的绥靖,也是大清国下台的阶梯。不料却正为日本人所利用,使日本日后有借口宣称:大清国已经承认琉球人就是日本人!而大清国的收获,不过是少出了些银子,得到了日本对台湾主权的所谓承认!而日本的预设战略伏笔的行动还在紧锣密鼓地继续进行中。

谈判结束回国之际,大久保“顺道”去了趟台湾,在琅峤立了一个“大日本琉球民五十四名之墓”。这个墓碑不同寻常,有三大潜在含义:

一、为琉球问题张本。背面的碑文开篇即说“明治四年我冲绳旧藩民漂到台湾遇害者五十四名,越三年,朝廷诏海陆诸军征问其罪……”这就等于明言琉球是日本的一部分,而与大清国无关。

二、日后可以扫墓为名,前来进行军事侦察活动。

三、不动声色地纪念了这次征台行动。

据廖庆洲先生的《日本过台湾》一书中记载,直到20世纪80年代,居然还有日本人“前来扫墓,而引起本地的骚动”。足见大久保的机谋深远了。

但是,这些都是日本外交家深谋远虑的后话了。回望大清京师,却正是一片热闹景象。“万寿排日筵宴恬嬉歌舞,皆幸倭事速了,意乃不以为耻辱。”——这是李鸿章在家信中的愤慨。在李鸿章的愤懑中,大久保凯旋了,后者接受了万民的欢呼,也接受了天皇的召见和嘉奖。日本老百姓为此还进行了庆祝游行。可是,究竟是否凯旋,关起门来,日本人自己最清楚。这次行动,日本出兵3658人,死573人(其中阵亡仅12人,余者为病故)。共计耗费955万元(含办理大臣派遣费),其中购置兵器和购买船只是593.2万元。纯战费为770多万元,远远超过从道事先估计的50万元。要知道,明治五年日本陆军的总经费才800万元,海军经费仅50万元!而最终侥幸从大清国诓来的那所谓银50万两抚恤金,仅相当于日本此次征台费用的十分之一。

如果这也可以称作胜利的话,日本早晚在此等胜利中,一步步走向财政死亡。

反之,日本没占到便宜,却不等于大清国就胜利了。李鸿章是第一个看出《中日北京专条》中致命问题的大清国官员。他在正式签约前两天的九月二十日(10月29日)写给沈葆桢的信中明确指出其致命之处有二:其一,“蕃所害者琉球人,非日本人”;其二,“以抚恤代兵费,未免稍损国体,渐长寇志。”但是,李鸿章也终究只能在私函里发发牢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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