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年前,我从故乡湖南到北京上学,那年我十二岁。十年后,我离开北京到大理,并最终决定在此定居,这年我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这年,我在大理租下了两处院落,相互打通,有一亩多地。像来大理定居的多数人那样,我照自己的想法装修了院落,作为客栈对外营业。这一年里,我发生的最大改变就是如此。
这一年之前,我出版了三本书,有不错的反响。这一年以后,我与写作的缘分还在继续。
从客栈开始迎接络绎不绝的游客、读者之后,我身上的转变开始显而易见。我从一个不与陌生人话说三句的人,变成一个愿意与之敞开心扉交流的人。在珠海闭关写作《野人》时,每天见黎明暮色从海平线上升起又落下,常常一个星期都不说几句话,失语症让我只能在黑夜里喃喃自语,像自己给自己搭建了一个黑色舞台。后来客栈开起来,无论是白发苍苍来大理修养心性的画家,还是青春洋溢的高中毕业生,无论是离婚来大理疗伤的女人,还是来大理度蜜月的夫妻,我都能在院子荷花池旁的露天茶室里,与之饮茶,展开对话。我们会聊自己的故事,也会聊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这便是写作本书的缘起。
二
我常梦见自己。另一个我站在梦的界外,观察梦境中童年或少年的我自己。我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聆听他的一句一话。在他爱得愚蠢又冲动时,我特别想冲进梦里阻止他,以免他受到伤害。在他哭得伤心时,我又特别想冲进梦里抱住他,告诉他黎明会来的,伤心也总会过去。但我却无能为力,只能在梦境之外眼睁睁看他或喜或悲,笑得没心没肺,哭得肝肠寸断。
这篇小说里的主人公“小麦田”,非常像我,应该说有百分之八十的我,但又不同于我。我与他的关系,就很像我和自己梦中的关系。一个在界外,一个在界里。我书写他,但不能改变他的成长轨迹。我无法纠正他每一次犯下的错,也无法分享他每一次收获的喜悦。他是独立的。最后,我塑造了他,仅此而已。
很多读者说,他们羡慕我的经历与生活。但当我真正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才发现它单调得近乎无味。我不知道自己的喃喃自语是否会让人把书丢在一边。但写作这本书,我唯一的目的是,希望比我年长的人在书里看到青春,希望比我年少的人能够少走一些我曾走过的弯路。
每个小说家笔下的人物,或多或少都会有他自己的影子。我喜欢用小说的形式刻画人物,因为他们在我的笔下会渐渐饱满、丰盛。梦境里的我,过着我想过却无法过的精彩人生。
这个故事从我的十二岁开始,到二十二岁结束。
三
十年。
也许很多人都忘记了十年前的自己。时间是很无情的,同时它又多情。你当下感受到的喜悦、伤悲、幸福、痛苦,都是不作数的。等到时间过去,低谷过去,你会知道所有的情绪都将化作力量,变成通往未来路上的石头。
过去的经历会决定你未来变成怎样一个人。
我所理解的幸福生活是,经历磨难和成长后,你终于变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样子,和自己最喜欢的一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