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适(4)

先生 作者:《先生》编写组


胡适在新文化的种种纷争中,始终保有一份理性、温和与包容的态度。

1925年,信奉儒家思想的章士钊与胡适有一组关于白话文运动的对诗。二人曾照了一张合影,在照片的背面,章士钊写道:“你姓胡,我姓章,你讲什么新文学,我开口还是我的老腔。你不攻来我不驳,双双并坐各有各的心肠。将来三五十年后,这个相片好作文学纪念看。哈,哈,我写白话歪诗送把你,总算老章投了降。”

胡适却用文言相和:“但开风气不为师,龚生此言吾最喜。同是曾开风气人,愿长相亲不相鄙。”

不管观念如何冲突,胡适都希望大家能够宽容共存,给他人以自由。

1926年,他在致鲁迅、周作人、陈源的信中说:“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虽然别人也许嘲笑自由主义是十九世纪的遗迹—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地感觉到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这是最可惋惜的。”

关于新文化运动后来的走向,他不无疑虑:“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的人物”,而且是新文化运动中的领头人物,以及由他们培养出来的青年学生。这让胡适感到“悲观”,他说:“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新文化运动兴起之时,胡适看了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之后,曾给陈独秀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陈独秀回信道:“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1958年,胡适与秘书胡颂平聊天时提到,十七八年前,康奈尔大学的史学老师伯尔先生和他聊天,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其实容忍就是自由,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胡颂平让他写下来,于是就有1959年3月12日发表在《自由中国》上的《容忍与自由》一文。他在文中表达了深度反思:“现在在四十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在这篇文章,胡适提出了“正义的火气”的概念:“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轻易养成的雅量。”

两年后,胡适在致既是同乡又是良师益友的苏雪林的信中又谈到“正义的火气”:“‘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他什么都没完成,却开创了一切”

唐德刚说胡适的“中学”止于乾嘉,“西学”亦未超过赫胥黎、杜威两人。直言他对于各种社会科学所知极浅,因为素不喜经济,故对于经济学可以说是一窍不通,这成了研究政治学的软肋。“所以胡适之先生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虽然生死以之,他却始终没有搞出一套完整的理论来。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在社会科学上无此功力!”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