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能用一个字来概括这首词的特点,那我想最恰当的字就是——俗,而这个字也正是晏殊批评柳永的落脚点。尽管晏殊没说出这个字来,但他的言外之意处处针对的都是柳永的“俗”。在词史上,我觉得以晏殊为代表的雅,和以柳永为代表的俗,可以大致类比于小说中《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差别。那么,这首词到底俗在哪里呢?
首先,这首词俗在立意上。
词的意思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一位独守空闺的女子埋怨薄情郎一去之后杳无音讯。而且整首词都是用这位女性的口吻来写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代言体”——“男子而作闺音”是词的一大特色,柳永用这种手法本来也无可非议。但高雅的“代言体”应该是模仿屈原以来的以男女比君臣,也就是强调女性对男性的忠贞,来象征臣子对君王的忠诚。而柳永这首词显然没有这么高雅的象征意义。
在词里,男主人公并没有出场,他去了哪里我们不知道。但以常理推测,好男儿志在四方,他多半是为了功名奔波去了。古代男人的游历大致都是为了游学或者游宦。往小里说,是为了功名前途;往大里说,则是为了国家大事。按照正常的价值观,对因为游学或游宦导致的分离,留守的女主人公一般都是应该表现得深明大义的,应该是理解加支持的。可这首词的女主人公却除了怨还是怨,丝毫不把男人的功名前途放在心上,只关心这个男人是不是成天陪伴着自己,成天卿卿我我男欢女爱。这样看来,这首词首先在立意上就已经落了下风。
其次,这首词还俗在表现手法上。我们知道,词是以抒情为主要表现手法的,但抒情应以含蓄为佳。从晚唐五代的《花间集》,到南唐二主以及冯延巳,再到北宋初年的晏殊、欧阳修等文人的词,都是以篇幅短小的小令居多,在短短几十个字中蕴含深刻的寄托,使人产生深远的联想。可以说,在柳永之前,文人词的主流就是抒情性极强的小令。可到了柳永这里,他在两大表现方式上突破了这个主流:
第一,他大力发展了长调慢词,打破了小令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从他以后,长调慢词还成了宋词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
第二,词一贯以抒情为传统,可柳永居然用词这种文体来讲故事。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叙事”,不但要讲故事,而且还要用“铺叙”的形式来讲。用前人的话来说,柳永的许多慢词之所以被认为很俗,也是因为他在铺叙展衍中“备足无余”,将话都说尽了,没有达到含蓄的要求。如明末清初宋征璧所云:“词家之旨,妙在离合,语不离则调不变宕,情不合则绪不联贯。每见柳永,句句联合,意过久许,笔犹未休,此是其病。”(沈雄《古今词话·词品》引)